現場照片,非當事車輛。(圖/TVBS)
日前在高雄市三民區發生一起車輛違規併排停車的事件,一名51歲的曾姓女子將愛車停放在路上併排,遭檢舉後,員警依法開單,但是曾女不甩罰緩,仍繼續在「同個地點」違停,總共被檢舉且開罰六次,罰緩高達1萬4400元,相關單位多次催繳仍無效,最後由行政執行署「扣存款」來繳清,才讓此事件落幕。
這起案件發生在三民區黃興路上,曾女駕駛一輛2015年份3000CC的名車,違規併排停車,被檢舉後,員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2400元,曾女共被開罰6次,但她仍不甩罰單和通知,持續在同一個地點,繼續併排違停,全案移送到高雄分署執行,該分署發送通知書限期繳納,也遭到無視。
最後,相關單位祭出強制執行,將曾女的存款足額扣押,並加上解繳手續費,總共1萬4712元,並送交移送機關收取,才將其所滯欠的1萬4400元罰鍰完全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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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7/19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