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有駕駛,日前在會車時發生擦撞,他自認為沒什麼損傷,直接走掉,導致對方一臉錯愕,當下一名路過的女騎士,見義勇為立刻追上去,距離超過一公里,順利把人車攔下。
兩車交會,似乎是沒抓好距離,砰的一聲,A到了後照鏡,但對方沒停下處理,反而跑了,只是他邊跑,後面卻有一輛機車在追,她不是車禍當事人,只是路過,見義勇為要攔下跑掉的車。
正義女騎士vs.逃跑駕駛:「你們都是要等警察來,你才可以走,不管是她撞你,或你撞她都一樣,我們又沒有怎樣,沒關係我不管。」
因為卡在車陣,車輛只好停下,女騎士痛斥駕駛,怎麼能跑,但他認為,自己才是被撞的,沒有不對。
正義女騎士vs.逃跑駕駛:「我們又沒有錯,沒關係你回去,我車子沒有怎樣,沒關係不用跟我講,你跟警察講,我還有事情欸。」
後來警方到場,駕駛這才乖乖配合,但被攔截回來,駕駛和副駕婦人,似乎很不滿。
正義女騎士vs.逃跑駕駛:「浪費我的時間,不知道要怎樣,對啊浪費我的時間,妳要對啊,不對的話我要時間啊。」
地點在新北市五股四維路上,路不算窄,但會車時沒注意,還是可能會A到,這次正義感爆棚的女騎士,本身從事設計工作,平時常見義勇為,這次幫忙攔下跑掉的車,也是看不下去對方的處理方式。
見義勇為陳姓騎士:「車速跟他的角度,其實是有一點好像不願意停車,他是直到被大貨車擋住去路,他才停下來。」
上個月30日下午3點半,兩輛車會車時擦撞,但其中陳姓駕駛,覺得只是輕輕碰到沒什麼,居然直接開走,當下旁邊陳姓女騎士看見,上前追車,一路從五股四維路,追到蘆洲國道路上,整整1.4公里,才把他攔停。
見義勇為陳姓騎士:「因為我覺得發生事情跑掉,這是我很不樂見的一件事,所以我當下會覺得說還滿可惡的,不管誰對誰錯,我覺得都不應該跑掉。」
確實到現在,還是有駕駛會覺得小擦撞沒事,就直接開走,其實不對,尤其車禍,若有致人死傷還跑,會變肇逃罪,可判7年以下,沒人受傷,也算肇逃行為,可依道交法罰3千,吊扣駕照,只要有撞到,不管誰對誰錯誰被撞,一樣都得留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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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6/09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