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點數無法兌換和店員僵持不下。(圖/TVBS)
這個月16日上午7時許,新北市一名侯姓女子去到新北市泰山區某間超商,本來想要用點數兌換商品,但是卻被店員發現已經過期了無法兌換,女子認為是店家沒有提前告知進而發生爭執。轄區林口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排解,不過侯女卻脫口質疑員警收受超商賄賂,當場被壓制在牆邊,事後侯女到新莊警分局對員警提告傷害,而林口警方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將侯女函送裁罰,另外也對她的言論提出誣告、毀謗等告訴。
事發在這個月16日上午7時許,侯女去超商想要利用點數兌換商品,但是店員發現點數已經過期,無法使用而拒絕,侯女認為是超商沒有善盡義務通知,導致消費者的權益受損,就站在櫃台前頻頻抱怨。店員因為侯女行為,無法幫後面排隊的客人結帳,所以只好報警找來轄區林口警方協助排解。
員警到場後,店家表示已提供侯女相關申訴及諮詢管道,但女子仍以自己手機沒電為由,要求店家幫她撥打電話,店家拒絕、侯女也堅持不肯離去。員警便先以強制力將女子帶到店外,但她卻脫口說出「包了多少錢給你們?報案秒到、秒到、秒到」,警方當下回她「你又指涉我收錢、影射我們收賄」,侯女還反駁「我剛剛對著誰講話」、「你在欺負我」,隨即就被員警壓制在牆邊告誡。
侯女後續在社群軟體上控訴警方「濫用公權力」、「欺負我打我很久」,更驗傷到新莊警分局對員警提告傷害。而林口警方認定侯女在超商的行為已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將人依法函送裁罰,另外針對侯女的控訴,也將提出誣告、毀謗等告訴,確保員警執法權益,並捍衛公權力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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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4/20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