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40秒還試用!男偷換800元大傘 主人酸:真識貨

記者 洪浚緯 / 攝影 張旻儒 報導

2022/02/22 19:46

北台灣下雨下不停,出門必備雨具,但有新北三峽的民眾到3C賣場購物,離開時發現雨傘不見了,調了監視器才發現,自己價值800元的大傘被人偷換走,誇張的是竊嫌花了40秒,還每一把打開來試用,讓雨傘主人酸,這個人還真識貨。

 

綠衣男子走到3C賣場門口要拿雨傘離開,但奇怪,他開始左挑右選,還東張西望,每把傘都抽出來看兩眼,難道他忘了哪一把是自己的傘嗎?

湊近看不夠,男子還站遠欣賞,甚至打開雨傘試用,這過程持續整整40秒,最後他假裝若無其事,拿了一把藍色雨傘離開,但這傘其實是別人的。

遭換雨傘民眾Mandy:「買了螢幕大概花了20分鐘左右,要出來,然後就發現,我原本放雨傘的位置的雨傘不見,那我請店家幫我調監視器。」
 


看了監視器發現,男子進3C賣場前,撐一把黑色直傘,插進傘架後,進店裡,前後畫面定格來看,明顯看出,他進店家前拿黑傘,但離開時卻換藍傘,民眾指控她的傘被偷換。

遭換雨傘民眾Mandy:「他居然是挑雨傘耶,他也太識貨了吧,它(雨傘)那就7、800元,在外面這種天氣,拿大傘面一點的,可能比較安全,比較不會淋濕。」

事發在20日,周日晚間九點左右,新北三峽大學路上的3C賣場,雖然雨傘主人不打算報警,但不管是偷傘或換傘,都犯了刑法竊盜罪,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屬於非告訴乃論。


其他民眾:「不太可能是拿錯吧,如果比較輕一點,比較貴的那種傘,就會自己放在身上,(不放傘架)怕被人家拿走啊,拿走,萬一下雨,我就沒雨傘了,自己可能就覺得,那就自認倒楣吧,對啊,我自己是覺得,傘也不是說真的太貴的東西。」

北台灣連續下雨好幾天,出門必備雨具,但有心人故意偷換傘,律師提醒,竊盜罪被害人不提告,檢察官也能自行偵辦或提公訴,如果被害人提告,事後就算和解也不能撤銷告訴,可別一時貪小便宜,而讓自己留下案底。

更新時間:2022/02/22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