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警方跨區到高雄偵辦一起毒品案,沒想到事後卻被提告傷害及妨害自由,原來警方追逐嫌犯時,看到路邊一名王姓男子形跡可疑,因此將人攔下盤查,最後發現雙方並不認識,不過由於當時警方勒住他的脖子控制行動,而且態度強硬,讓他事後氣到提出告訴。
承辦員警vs.王姓男子:「車誰的名字,我的,來做什麼,我來這裡開車呀,汽修廠。」
警方發現眼前的男子形跡可疑,趕緊將人攔下盤查,不過對方卻急忙否認。
承辦員警vs.王姓男子:「你有證件嗎,有呀,幾號,什麼事情呢,我來修車的耶,你害那兩輛車跑了,不是,我怕被你們撞到,我以為你們是一起的。」
經過一陣搜查,最後查無不法,沒想到這名男子事後,卻對警方提出告訴,認為自己稍早前被勒住脖子控制行動,還遭到粗暴對待。
屏東警分局分局長劉清俊:「毒品交易時,現場同時有另一名王男在旁觀望,當犯嫌駕車逃逸時,王男亦快速往座車移動,意欲離開其可疑的行徑,令警方起疑,遂上前攀搭其肩頸部,並出示證件盤查。」
這起衝突25日晚上,就發生在高雄三民區的中華二路一帶,還原當時情況,原來這名20歲的王姓男子奔跑時,一輛黑色轎車突然停在眼前,還走下一群人,其中一人拿著警棍,左手先按住他的肩膀,接著就用手臂,環住他的脖子,而這群人就是屏東分局員警,跨區到高雄市追查一起毒品案,看到男子奔跑,才將人誤以為是同夥,但一開始的過程,讓王姓男子覺得不舒服,反映時對方還說可以提告,讓他事後真的跑到附近警局提告。
屏東警分局分局長劉清俊:「警方後續為追緝逃逸的毒犯,當下未能及時向王男詳細的說明,也尊重王男提出告訴之權利。」
警方出示盤查畫面,證實當時沒有控制對方行動,而且第一時間也有表明身分,但當事人認為對方穿著便服,手上還拿著武器,確實讓他心生畏懼,在等不到對方道歉的情況下,只好透過司法,由法官來確認到底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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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8/29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