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圖/中央社)
中選會去年駁回台灣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所提的2項制憲意向公投,辜寬敏不服興訟,法院今天判辜寬敏敗訴。辜寬敏委任律師回應,辜寬敏將提上訴並持續聲請釋憲。
辜寬敏委任律師黃帝穎聆判後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明顯未衡酌憲法保障國民主權及人民的創制權,當事人已決定上訴,讓史上首件制憲公投案留下司法紀錄,並持續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堅持人民有權對制憲的重大憲法政策進行公投。
全案緣於,辜寬敏於去年4月底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以及「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2項公投提案至中選會,經聽證會及委員審議程序,中選會於去年10月16日駁回。
辜寬敏委任律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及課予義務訴訟,請求法院撤銷中選會原處分,並命中選會通過公投提案。
法院開庭期間,辜寬敏出庭指出,「制憲」是台灣國家正常化的重中之重,提起訴訟盼能為此開闢新的可能。(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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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8/26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