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楊先生,兩年前開車載著女友人等紅燈時,被刑事局員警誤認是毒販,開車包圍拔槍喝令他下車,甚至朝他的車開槍,還開車衝撞,最後人被拖出車外壓制在地,直到最後才知道,警方抓錯人了;事後他對警方提告求償,法院認定員警執勤不當,判賠3萬車損,和車上兩人各15萬元。
2019年8月,楊先生開車來到新北市林口區等紅燈。
員警vs.車上駕駛:「唉喲叭。」
突然一二三,三部車將他團團包圍。
員警vs.車上駕駛:「下車下車。」
車上一群人衝下來要求他下車,他以為是黑道尋仇找錯人,趕緊加足油門逃離。
員警vs.車上駕駛:「傻眼唉碰(槍聲)啊。」
先是被開了一槍,又被另一輛車擦撞,整輛車甩尾180度失控停在路中間。
員警vs.車上駕駛:「等一下我怎麼了,(你為什麼會在這)等一下,(下車啦)怎麼樣怎麼樣。」
突然更多人圍了上來,敲破車窗,還把他拖出車外,壓制在地上,還被踢了好幾腳
當事人楊先生:「180度旋轉之後,就有一個人叫我下車,我就被壓在地板上然後又打又踹。」
這驚天動地60秒,把楊先生跟車上女子嚇壞了,直到最後才知道,是刑事局便衣員警抓毒品走私,抓錯人了。
當事人楊先生:「是很恐怖,因為當時他們手上都還拿著武器(槍擊破器),所以到那時候我都還不知道,是不是警察。」
抓跨國毒品,搞得像黑道尋仇,最後還變成大烏龍,楊先生車被開槍又被撞,身心也受創,跟車上女子,各要求國賠百萬元遭拒,氣得直接提告。
當事人楊先生:「調解的當天警方才去跟我們律師說,他不會來,就很沒有誠意。」
楊先生說,訟訴過程警方毫無誠意,調解也放他鴿子,最後台北地院認定,警方值勤沒有出示證件,也沒說明原因,就喝令他下車,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加上開槍衝撞後,也沒採取對當事人最小損害手段,認定員警違法,除了賠償車損三萬元,也要單獨賠償兩人各15萬醫藥費慰撫金。
當事人楊先生:「現在他們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雖然獲得勝訴,但楊先生不滿,警方態度誠意不足,也沒向他道歉,既然法院認證警方有錯,不排除將繼續上訴。
◤Blueseeds永續生活◢
更新時間:2021/08/16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