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菸案被告吳宗憲。(圖/TVBS資料畫面)
國安私菸案總統府先前避談走私,強調是「超買」免稅菸品,引發外界一片譁然。而今法官判決卻狠打臉,直指「漏稅物品」規範於貪汙重罪中,換言之,用專機超買就是貪汙!
據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專機訪團成員與入境旅客相同,在入境通關之際即有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適用,而扣案菸品屬入境旅客攜帶之隨身行李物品,故訪團成員國安局人員吳宗憲、黃柏維、專機隨行等人只能各攜帶菸品1條入境,則逾免稅額之菸品共9793條未向海關申報即入境,自屬漏稅物品,且共逃漏關稅、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共818萬9639元。
更多新聞:新北首波疫苗8萬人施打 85歲長者等「3類人」優先
此外,法官表明,稅捐稽徵法第2條規範「稅捐」,雖不包括關稅,然貪污治罪條例之立法者早已於民國52年7月間,即將「漏稅物品」規範於該貪污重罪中。
更多新聞:蔡英文:向染疫與失去生命的國人 表達不捨與歉意
法官認為,國安局特勤所購菸品與市售菸品二者價差甚鉅,而專機任務與免稅菸品可大量訂購間本無關聯性,況具機場通行證之公務車應限於專機任務使用。但被告吳宗憲等8人竟然利用特權購買逾量免稅菸品,甚至將公器私用載運個人訂購之菸品。因此,8人觸犯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
《TVBS》提醒您:
◎吸菸有礙身體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
◤Blueseeds永續生活◢
更新時間:2021/06/11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