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父遭家暴不忍了 「送獨子進監獄」復仇:給獄友教育

編輯 陳怡伶 報導

2021/04/25 16:02
父親打算將兒子送進監獄中。(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基隆一名陳姓老父被兒子家暴及謾罵羞辱,氣得向法院聲請家暴令獲准,結果兒子竟不甩法令搬回家中,甚至偷走家中現金,連印章都遭偽造辦理電信門號異動,對於兒子種種誇張行徑,他終於忍無可忍將兒送進監獄,並強調不再心軟,「讓裡面的人教育他。」

判決書指出,身為家中獨子的陳男經常家暴父親,於2019年10月遭到法院核發保護令,裁定他不得對父親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的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且必須在同年11月12日前搬出父親住所,必須遠離住宅至少100公以上。

 



不過陳男並不理會保護令,先後2次未依照規定搬離住宅,第一次遭到警方逮捕,豈料他2020年1月再度搬回父親住處,甚至待上5天,再度被警方逮捕;經過兩次的教訓,陳男並沒有罷手,趁家中無人在時,持滅火器撬壞家中門鎖闖入,偷走現金6千元,並留宿1晚。

陳男也未經過父親同意偽刻其的印章,以父親的名義向電信公司申辦行對電話門號異動,將月租費從199元調高到1799元,且租約36個月,並拿走搭配方案價值2萬3500元的iPhone XR手機。兒子種種行徑,讓陳父不願撤告,直指自己昔日太過心軟,不斷原諒兒子,現在一定要讓孩子改過自新,「我要他在監所關,讓裡面的人教育他...讓他入獄,要讓他乖。」
 


法官審酌後認為,陳男反覆脫序的行為,已經深深傷害老父的心,且正值青壯竟不思以自身勞力賺取財物,反企圖不勞而獲,擅自冒用父親身分牟取不法財物,危害社會經濟秩序與個人財產安全,最終依2個違反保護令罪,各判刑6個月,竊盜罪處以6個月有期徒刑,偽造文書罪判刑5個月,應執行1年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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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4/25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