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經營藝廊的女老闆,去年搭計程車時吐在車上,怒發酒瘋脫光衣服,還撂英文辱罵2位員警。一審判她拘役20天,再賠償2位員警7200元,她罵警察6個髒話,等於一個字罰1200元,另外在萬華有婦人搭公車沒戴口罩,不滿警察勸說竟然大暴走,還用嘴咬、踹傷員警,遭到起訴。
警察vs.女子:「XX喔你現在是怎樣啦。」
女子情緒不滿,對警察爆粗口,甚至大暴走,在公車上和員警大打出手,雙方拉拉扯扯。
警察vs.女子:「我現在進行逮捕,怎樣啦不要啦。」
女子不斷攻擊,警察只好拿手銬壓制住她,仔細看她的口罩只戴一半,鼻子都露出來了,原來她2月多在北市萬華區搭公車,因為沒戴口罩被警察勸導,引發女子不滿,不只罵髒話,還張嘴咬甚至用腳踹,造成3位員警手腳擦挫傷,驗傷準備提告。還有另一名女子,發酒瘋辱罵警察。
警察vs.酒醉女子:「XXX,妳剛剛說什麼,小姐妳剛說警察是什麼,妳說我XXX,不我沒有這樣說。」
男員警一聽到英文髒話,火氣也上來了。原來是短褲女子喝太茫,吐在計程車上,被司機要求付清潔費,她還脫光衣服賴著不走。
警察vs.酒醉女子:「好啦妳先下來啦,現在司機沒有要載妳了啦,妳衣服穿好了沒。妳剛涉嫌公然侮辱涉嫌妨害公務,我們依規定帶妳返所。」
中英文髒話通通來,被壓制時,女子還不斷尖叫,在去年8月多,女子在新北永和搭計程車還發酒瘋,甚至辱罵處理的2位員警,當場被移送法辦。
永和派出所長葉梓銘:「該名乘客以中英文辱罵員警,遭員警以侮辱公務員現行犯,逮捕偵辦。」
法院判決,一審判拘役20天,她上訴並賠償2位員警7200元和解,她一共罵警察6個髒話,等於一個字要罰1200元,二審也被判緩刑2年,還得進行保護管束,因為一時情緒失控,對警察爆粗口,除了賠錢還得被判刑,實在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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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3/29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