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收押4個月 陳超明不認收賄「5百萬交保」

記者 簡育琦 / 攝影 俞吳奇 吳居諴 報導

2020/12/04 21:55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收賄案,提訊在押立委陳超明以及助理梁文一,法官認為證據調查完畢,兩人已經沒有串證可能,裁定陳超明500萬元交保,梁文一150萬交保,兩人限制出境8個月,每周須到派出所報到。

 

因貪汙案遭羈押127天,立委陳超明終於暫時重獲自由,以5百萬元交保。

立委(國)陳超明:「謝謝大家的關心,我絕對清白,我沒有任何貪汙,給我休息一下,我會到立法院開記者招待會,謝謝。」

曾抱怨羈押期間受盡折磨,連牙齒都掉了,感嘆立法院沒像他這樣為民做事的立委,從頭到尾否認收賄。
 


立委(國)陳超明vs.記者:「(到底有沒有收錢啊),我絕對沒有收錢,(有拿一百萬嗎),政治獻金,合法的,(身體還好嗎),政治獻金法,把它廢掉。」

他的助理梁文一則以150萬交保,自責接受白手套郭克銘陳情,才會讓陳超明捲入貪汙案。

立委陳超明助理梁文一vs.記者:「是被誣賴的嗎,有沒有什麼委屈。」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收賄案,4日提訊在押的陳超明和梁文一,並傳喚涉嫌行賄的前太流董座李恆隆作證,還原付錢經過,李恆隆供稱委託郭克銘協調遊說立委,原以為擔任經濟委員會召委的陳超明會在立院辦公聽會,但後來沒有辦,還是給了對方1百萬,另外50萬給梁文一自行決定如何處理。

法官最後以調查事證完畢,無串證之虞,諭知兩人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周需到派出所報到,陳超明成了SOGO收賄案在押立委中獲得交保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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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12/04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