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圖/TVBS)
台中市1名正宮怒控21歲少女小琪(化名)介入家庭且懷了老公孩子,氣得控告妨害家庭並請求損害賠償。台中地方法院判決小琪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另外還要賠償正宮10萬元。
判決指出,人夫是某餐廳股東,未成年的小琪在2017年間在該餐廳打工,兩人相識後於2018年3月間發生性行為,正宮直到2018年10月小琪將懷孕事情告知婆家後,才知道老公偷吃。正宮主張小琪明知道人夫身分仍發生性行為,氣得提告,向小琪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不過小琪辯稱,是人夫利用她涉世未深,隱瞞已婚身分主動搭訕,不倫曝光後,仍不斷甜言蜜語哄騙聲稱會與正宮離婚,懷孕後甚至希望將孩子生下來。小琪不只情感受騙,更擔心墮胎殘害無辜生命,造成一輩子無法抹去的陰影。
小琪透露,婚外情曝光後,正宮經常半夜打電話騷擾她,不只罵三字經、各種言語恐嚇,甚至說出「妳去死」、「要死一起死」的字眼,還威脅要找黑道來報復。
不堪其擾身心俱疲的小琪,曾長達半年的時間將自己關在房間內不敢外出。她對正宮深感虧欠,因此沒有訴諸法律,生下孩子後,更要人夫回歸家庭,也未因撫養費與人夫聯繫。小琪選擇放棄大學學業,咬牙苦撐,只求一切早日回歸平靜。
刑事部分,台中地方法院認為,小琪明知男方有家庭仍與對方相戀,且人夫與相差14歲、事發時剛滿20歲、對愛情充滿憧憬、思慮不周的小琪發生性行為。在2人都坦承犯行且有悔意,判人夫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小琪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民事部分,法院考量到小琪經濟能力且須獨自撫養未滿1歲孩子,無力負擔50萬元賠償,最後判她賠償正宮10萬元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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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5/24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