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一名比丘上個月中旬從海外回台,必須居家檢疫14天,他卻沒有待在原本說好的地點,而自行搭車到花蓮去就醫,幸好最後檢查是陰性沒有確診,但還是遭衛生局開罰一萬,執行署人員找上門,他說因為生活費不夠,最後決定分期繳罰款!
陳姓比丘:「我前面不知道。」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人員圍著這名陳姓比丘,向他解釋你沒有遵守居家檢疫規定已經遭衛生局開罰。
執行署人員:「他沒有到他應該原本登記的居家檢疫的地址,他只要有離開,他到花蓮去看病也是事實,他今天就算他是居家檢疫的人,他要就醫也需要通報,要有人同意啊。」
原來他2月16日從國外回台後,自己填了會待在中部的一處佛寺居家檢疫,卻擅自搭公車一路從台中坐到花蓮去。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人員:「他擔心他自己可能會感染到疫情,他就自己搭車跑到花蓮的醫院去檢查,檢查結果確定沒有感染的時候他就決定要待在花蓮。」
以為自己檢查後是陰性,沒有確診就繼續待在花蓮,但這個行為已經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被衛生局開罰1萬元。
但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不斷聯絡這名比丘就是找不到人,終於在這個月26日,比丘主動聯繫,表示如果處罰合法,他願意繳納,兩方人員約好在埔里公所見面。
但比丘掏出錢包。
陳姓比丘:「全部就只剩下這些,我也不知道夠不夠,不夠我再去跟法師借。」
所有生活費只有幾千元不夠繳納,最後協商一次兩千元,分期繳納!
執行署人員:「我們這邊職責所在,除非說將來你這邊提行政救濟衛生局,撤銷他們的行政裁罰,不然這一萬元我們是一定要持續追下去。」
比丘回台後沒有居家檢疫遭罰,執行人員強調,防疫視同作戰,一旦有人違反規定,衛生局開罰後,執行署一路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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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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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3/28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