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目前為止已經開罰3起案例,日前,一名寶瓶星號的乘客沒有戴口罩,就跑到花蓮一家運動會館游泳,結果被其他會員認出來,只是,他出門本來就該全程戴口罩,現在不僅害得店家沒法營業,還要進行全面消毒,但花蓮縣衛生局卻只有裁罰他3000元,那店家的損失是要找誰賠償呢?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出國返台或是搭郵輪入港,不少民眾得要居家檢疫或是自主健康管理,但是花蓮就有人明知違規,卻還在這段期間四處趴趴走,消息一曝光更讓當地人心惶惶。
花蓮縣衛生局到目前為止,已經裁罰三件。
花蓮衛生局長朱家祥:「自主健康管理的之所以裁罰,是因為他在某個區域並沒有戴口罩,違反了全程戴口罩的一個狀態,所以給予開罰。」
就是因為這名寶瓶星號下船者須要自主健康管理,若要出門得全程戴口罩,但他跑出門運動時違規沒戴口罩,就被衛生局開罰3000元,但也牽連運動會館業者暫停營業。
這家是在地運動會館老店,過去也曾經歷過SARS,就怕自主健康管理民眾這一來,讓店內成防疫破口,影響其他消費者健康,目前業者休館,除了進行全面消毒,也藉機更新改善設備,至於30名員工則先安排至公司其他部門上班。
運動會館負責人靳瑞陽:「2、3千名會員這段時間都不能來用,當然會有損失,我們只在乎客人健康,至於造成的虧損,我們不是那麼在意。」
店家商譽不只受到影響,休館損失是要找誰賠。
律師蔡頤奕:「因為這樣子導致店家幾天無法工作的損失,或增加消毒費用,當然可以跟應該要居家隔離的民眾求償,應該就是民法侵權行為。」
為了避免疫情傳播,這名自主健康管理的民眾,出門本來就該戴口罩,現在害得店家沒法營業還要進行消毒,卻只有罰3000了事。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
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疾管署提醒民眾謹記「一不三要」戴口罩原則:
「一不」: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
「三要」:慢性疾病患者、有呼吸道症狀者、進出醫院者要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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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3/06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