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維冠大樓原地都更重建工程持續進行中。(圖/中央社)
台南市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在2016年2月的強震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首件民事求償案宣判今天出爐,建商等被告應賠償新台幣7億元。有受災戶感嘆,再多錢都換不回人命。
維冠金龍都市更新會理事長楊寧廷在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因為還沒有看到判決書的詳細內容,可能要等到受災戶了解判決的理由等內容後,才能得知大家的想法。但就他個人的看法,就算賠再多錢,也換不回已經逝去的寶貴性命。另外,雖判決是要賠這麼多,但那些被告能賠多少,令人質疑。
在震災後被救回一命,但從雙腳從大腿骨處截肢的受災戶洪家益說,就是判死刑也無法改變造成傷害的事實。民事賠償的金額只是數字,那些人能不能賠得出來還是問題。
2016年震災後,當時台南市政府及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聯手提起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團體訴訟,求償8億2508萬元,附帶民事訴訟賠償62億7187萬元也送進台南地方法院。台南地院今天的判決,只是民事求償5案中的其中1案。
維冠金龍大樓原地都更重建的大樓已在2018年6月動土,預計興建地上15層、地下3層樓的鋼筋混凝土(RC)結構大樓,共有48戶。目前工程持續進行,預計明年完工,當時的受災戶約有30%選擇參與都更重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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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1/16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