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攔檢挨轟9槍 酒駕男批過當!警:「威脅生命」

記者 張心 / 攝影 王華麟 報導

2019/12/08 20:46

陳姓男子酒測值0.76,事後開罰8萬6千元錢,還涉及公共危險罪跟妨害公務,但他喊冤說,當時並非故意硬闖攔檢點,是因為一時恍神,衝過頭,後來也停車了,酒駕開車確實有錯,只是警方也沒有必要連開九槍,萬一子彈偏了恐怕傷到人,但是對此,車輛衝撞攔檢點,可能威脅員警生命,用槍時機在合理範圍內,否認執法過當。

 

投訴人陳姓駕駛:「這三槍是前三槍,他沒有對空鳴槍。」

好好的賓士車,彈痕累累,車主陳先生好生氣,他說,警方從車牌,開出第一槍,最後一槍是左後輪胎,車身數一數,1234,這還沒完,足足留下九個彈孔,車身板金都擋不住了,何況如果貫穿打在肉身上,小命恐怕不保。

陳姓駕駛:「我是覺得你打我輪胎就好,不要打駕駛座啦,會死人耶。」
 


已經一個月,凹下去的鈑金,要留下來當證據,暫時不想修復,陳先生還原當下槍聲大作情況,不到2秒連開九槍。

陳姓駕駛:「酒駕事實,酒駕事實,你四槍打我駕駛座的當下,再來我已經沒有反擊能力,已經上銬了,你們還圍毆我。」

膝蓋留下瘀青,頭部也有挫傷,雙手留有手銬勒痕,陳先生指控好幾名員警圍毆他。


還原這起事件,陳姓男子經過臨檢站先煞停第一次接著衝過去,第二次煞停員警先吹哨子,要求停車,後來拔槍連轟九槍但陳先生喊冤,一時恍神衝過頭,反控警方執法過當。

中山一派出所長林聖葳:「該車攔停不停,而且有往他的方向,疾駛過來,他為了預防危害,所以依法使用槍械。」

陳姓駕駛事後開罰8萬6千元錢罰單,並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警方強調用槍在合理範圍律師也表示,這種時刻符合比例原則尤其,類似臨檢勤務,面臨狀況百百種,何況駕駛已經酒駕,也可能恍神撞人,如果不服只能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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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12/08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