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伯勳被控家暴。圖/翻攝自周伯勳臉書
去年2月初,超級籃球聯賽(SBL)台啤隊球星周伯勳被控性侵女大生,雖最終檢方認定雙方是「你情我願」獲不起訴處分,但周伯勳與未婚妻的婚事就此告吹。雙方簽訂協議解處婚約,約定周應給付女方320萬元,但周僅付了25萬元就停止給付。對此,女方提出告訴,台北地院今(18日)二度開庭時,女方律師驚爆周伯勳還曾動手家暴未婚妻。
周伯勳去年2月被爆出在某KTV12樓陽台間與女大生上演「活春宮」,事後卻被控告乘機性交。案件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女大生並未神智不清,2人是「你情我願」之下發生關係,缺乏周強制性交的證據,因此獲判不起訴處分。
事情發生後,周伯勳與交往多年的婚事不但告吹,2人也鬧上法院,女方提出民事賠償的官司,向周伯勳求償320萬元,2人最後簽下讓周伯勳分期匯款協議。但女方表示,周伯勳給付了5個月共25萬元後,便沒再付款,因此女方再度提出告訴,要求周履行協議。
綜合媒體報導,在第一次開庭時,周方有表示願意和解,今日台北地方法院二度開庭,周伯勳律師開庭時指出,除了應扣除已給付的25萬元外,還要扣除喜餅20萬元、聘金36萬6000元、金飾8萬元,認為解除婚約協議書中對方要求的違約金額過高,請求法官酌減賠償金額。
女方的律師則表示,女方同意以喜餅、聘金抵銷債額,但金飾的部分曾要歸還給周,是周同意贈與女方,因此不適合算在抵銷金額內。至於違約金過高的部分,女方律師表示,傷害女方的損害賠償與解除婚約的賠償金都不是「違約金」性質,無從酌減。
另外,女方律師也說到,自第一次開庭後,周男方面遲遲未提出和解書狀,也沒有主動聯繫談和解。周男律師則認為,女方應提出傷害證據,持驗傷單才可證明確實有發生協議書上的傷害行為。此話一出,引來法官吐槽表示「雙方簽過名的協議書上明確寫及此事,應該是要找周伯勳來說明吧」。眼見雙方無和解可能,法官將全案訂於12月5日宣判。
實習編輯/吳允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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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11/18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