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棍逼婦獻女「消業障」 女提告拒撤婦輕生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2019/08/06 22:18
高雄一名神棍假借消業障名義,竟對女信徒的2名女兒伸出狼爪。(示意圖/TVBS)

高雄市一名李姓男子,他自創「根源協會」並自封為「定一法師」,假借推廣孝道,與另名自稱「常化師姐」的范姓女子狼狽為奸,對女信徒騙色。2人得知其中1名婦人的丈夫罹癌,誆稱是她的2個女兒不乖而導致業障未除,要求把人帶來「消業障」,其中小女兒被性侵3次。事後2人傳訊向該名婦人施壓,要求女兒撤回告訴,婦人最後不堪壓力自殺身亡,李男和范女一審各被判處15年和9年徒刑,上訴高分院遭駁回,全案仍可再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李男以自己「有德行」自居,收了范姓女徒弟對外稱說推動孝道傳統教育,藉此招攬信徒。2015年10月,婦人向范女拜師,之後常傾訴自己的小女兒難以管教和不孝,加上丈夫罹癌,自己十分困擾。李男得知後竟向婦人誆稱,自己可以幫她消業障,但方法是要小女兒和他「合體為一」、「做夫妻間之事」。

 


婦人誤信李男所言,回到家後竟對小女兒說,妳父親生病都是因為妳們姊妹倆害的,還要小女兒能為家裡「犧牲」,可以讓家裡情況好轉。當時小女兒誤認「為家裡犧牲」,是到范女家中念經才前往赴約,沒想到她和母親到了范女家中,李男竟當著母親和范女的面前對她擁抱和舌吻。

小女兒當場驚嚇不已,並且哭泣向母親詢問為何要這樣做?隨後就被李男帶進房間,對方稱說若是沒和他做那件事的話,家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這全都是她害的。最後小女兒遭李男性侵得逞,李男甚至要求對方得天天到范女住處報到。

 

隔天小女兒沒赴約,李男得知後就到婦人家中興師問罪,接著就把人帶到范女家中。小女兒擔心家人受到影響,只好含淚委屈一切過程,前後遭3次性侵得逞。

同月28日中午,出嫁的大女兒正好帶孩子回娘家,李男竟稱是她和妹妹沒向婦人下跪就是不孝為由,逼迫2人下跪,之後更把狼爪伸向大女兒,范女也在一旁幫腔,要求她得和李男合一。大女兒聽後拒絕,準備離開前李男竟掏出生殖器逼對方口交,並且伸手襲擊對方下體,大女兒逃出後立刻警方報案,全案才曝光。

全案進入法院審理,李男和范女始終否認犯行,還稱說是婦人的2個女兒不孝,但事後卻屢屢向婦人施壓,要求她的2個女兒撤回告訴,最後婦人認定女兒沒撤告是自己的責任,一審審理期間自殺身亡。

最後法官認為,李男和范女2人犯後毫無悔意,合理化自己的行為,還把過錯推給別人,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李男15年徒刑、依共同強制性交罪判處范女9年徒刑。2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TVBS》提醒您:
自殺解決不了問題,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請珍惜生命。
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生命線 請撥1995

衛福部諮詢安心專線:1925(24小時) 
張老師專線:198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更新時間:2019/08/06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