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投訴人指控,新店客運1名司機,行經路口先向外切,差點撞上小客車,再變換車道,不依遵循方向行駛,投訴人痛批他危險駕駛,也罔顧車上其他乘客的安全,對此新店客運回應,會再針對該司機進行懲處!
下班尖峰時間,1輛新店客運綠13,行經新店建國路中興路口,不知在著著急什麼,右側還有小客車,硬是往外切。
2車差一點就撞上,等小客車加速前進後,駕駛踩下油門向右繞過前方車輛,這讓後方駕駛人,看不下去!
投訴人:「左轉車道待轉,結果你是來到右轉車道,然後一個大迴旋這樣子,你的整個車尾巴就已經把右轉車道,包括直行車道 都佔住了,尤其你車上載了這麼多乘客。」
投訴人指控,客運司機不僅危險駕駛,也罔顧車上其他乘客的安全。
回到現場,該路段有施工工程,一到尖峰時間,綠13客運只能趁變換燈號空檔,趕快左轉。駕駛萬一又違規,危險性增加!
對此,新店客運回應,已經找到這名駕駛,會再好好教育!
新店客運課長:「公司部分會招訓這名駕駛員,回來給予個別輔導,並且依勤務規定給予適當懲處。」
而交通大隊執法組長看過影片後表示,這輛客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不按遵循方向行駛、未依規定駕車,可罰600至1800元,還有48條的變換車道 不注意來往行人,以及沒在內側車道左轉,也就是說一旦投訴人檢舉,駕駛可能吃上最高3600元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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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7/19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