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症成免死金牌 精神鑑定斷生死

記者 趙國涵 / 攝影 連裕閔 報導

2019/06/30 21:09

大家可能都聽過思覺失調症,近年來只要牽涉刑案,這五個字被說成是嫌犯的免死金牌,根據衛福部統計,截至2019年6月,全台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患者人數,已經超過15萬人,平均一年的健保花費高達127億,已經進入最花錢的前十大疾病排行榜,現況是愈來愈多的殺人犯,往往在犯案後才被發現罹患精神疾病,他們是真的生病還是假裝,相信大家都有疑問。目前刑法19條明文規定,精神耗弱或心神喪失的被告可以減輕或免除刑責,這讓用來分辨真假的司法精神鑑定,變成舉足輕重的判刑依據,幾乎能夠決定生死。

 

思覺失調症患者(強盜未遂1年10月刑後監護3年):「生病一陣子,好幾年了,快十年了。」

思覺失調症患者(強盜未遂1年10月刑後監護3年):「有治療但是比較沒有說,按時的服藥,就會出現幻聽啊,嚴重的時候,如果你戴上口罩的時候,我不清楚是你在跟我講話,還是我幻聽。」

活在被幻覺俘虜的世界,分不清真實與虛假,這是每個思覺失調症患者,身歷其境的痛苦。
 

思覺失調症患者(強盜未遂1年10月刑後監護3年):「因為我去彩券行,有幻聽叫我去那家彩券行購買彩券,我就先拿了沒有先付錢,結果跟對方起爭執,後來對方說我搶劫他們。」

受到疾病影響,眼前的個案因為強盜未遂,進了法院獲得輕判,近年來台灣發生的社會案件,有愈來愈多的嫌犯,都被確診罹患精神疾病。

思覺失調症患者(強盜未遂1年10月刑後監護3年):「有些社會案件他去殺人,他純粹是吸毒引起思覺失調症,對我們不公平。」

的確,不是所有病人都跟犯罪畫上等號,現實是,罹患思覺失調症的人逐年增加,根據衛福部公布的健保花費排行榜,2017年思覺失調症花費127億,首度擠進前十名,數字顯示愈來愈多患者,認知功能難以控制的情況下踩到法律紅線,他們面臨的難題跟困境,這個社會往往等到案件發生以後才注意到。

思覺失調症病犯vs.精神科醫師郭宇恆:「請進,你好,請坐,像你剛剛講的這件案子,你可以稍微講一下發生了什麼事嗎,就是有那個聲音,一直跟我說,叫我去把那個人殺掉啊。」

這一天,法院囑託醫院,替自稱有聽幻覺的殺人嫌犯,進行精神鑑定,醫師協助我們還原鑑定經過,要判斷一個人是真的有病,還是詐病企圖躲避刑責,精神鑑定是司法訴訟裡,不可或缺的必要程序。


思覺失調症病犯vs.精神科醫師郭宇恆:「你可以稍微講一下,那個聲音的內容是什麼嗎,就不知道是誰的聲音,反正我就有那個聲音,就跟我說,叫我要殺了他,我就做了啦,是人的聲音嗎,男生還是女生,我真的聽不清楚啦,反正就是叫我殺了他。」
 


嘉南療養院精神科醫師郭宇恆:「像我們想像中,突然聽到一個聲音,叫我去做一個壞事,我一定不會這樣做的呀,因為我有我的邏輯判斷跟思考,所以可見她如果會忘記,這個聽幻覺並不夠強烈,不夠強烈為什麼會聽,那就是可能其它原因。」

思覺失調症病犯vs.精神科醫師郭宇恆:「那你帶刀子跟口罩那些去他家中,是要做什麼,就嚇嚇他而已啊,帽子口罩跟手套是為了要做什麼,你不要再問了啦,你問那麼多幹嘛,就聲音叫我那個幻聽叫我去刺他啊,聽到幻聽我就不知道自己在幹嘛了。」

嘉南療養院精神科醫師郭宇恆:「我們會看她的行為跟聽幻覺的相關程度,譬如說買手套口罩這些遮掩的動作,聽幻覺沒有叫她這樣做,聽幻覺也沒有叫她說去刺他,這樣我們在判斷上會認為說,這可能不是真正受到聽幻覺的影響。」

裝病的嫌犯不可能毫無破綻,在台灣精神鑑定是由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師還有社工師,從三方不同專業的角度,透過會談測驗蒐集病史,大量開放式的問句,嘗試分辨是壞人裝病還是病人犯罪。

思覺失調症患者vs.精神科醫師王俸鋼:「那你遇到這種聲音的時候,你有去跟任何人說過嗎,有我有跟我妹講,你有跟你妹講是不是,那時候你妹採取怎麼樣的做法啊,她有問我說要不要去醫院看醫生,可是我沒有很想去,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覺得應該不是什麼嚴重的事。」
 


彰基醫院社工師邱心南vs.患者:「你剛剛提到你目前是跟妹妹一起住嘛,你還有其他的家人嗎,都不在了。」

彰基醫院臨床心理師黃冠豪vs.患者:「換你了,也一樣用這兩個方塊,拚一個這樣的圖形。」

彰基醫院精神科主任醫師王俸鋼:「我們一般臨床上面,因為醫病關係,基本上它是以信賴病患為主,那在做精神鑑定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去考慮詐病的可能性,因此我們在詢問患者的疾病,那種症狀的時候,我們會比一般的臨床醫師,更注重非常多的細節。」

根據臨床病程的軌跡,去回推患者在被控訴犯罪的當下,精神狀態是如何,這使得精神鑑定能不能分辨真假,也受到質疑。

資深司法記者趙國涵:「以門診方式進行的精神鑑定,讓外界詬病的就是時間太短,擔心病人可能詐病躲過刑責,現在院方可以採取的就是,拉長時間的住院精神鑑定,我現在所在的地方就是,精神科急性病房的單人房,留觀的個案可以在,類似這樣子的空間裡面,待最長五天左右的時間,有監視器可以全程監控,像這樣子的住院精神鑑定,有人說,一天幾分鐘裝瘋賣傻或許有可能,但要長達24個小時,醒著睡著都在假裝,恐怕就不是那麼容易。」


嘉南療養院精神科醫師郭宇恆:「醫師會跟他會談,到會談室去會談,到那邊去會談,然後那個護理師也有可能,帶他去會談,職能治療師心理師,就照我們一般住院的狀態,做一些比較積極的評估這樣子。」

當疾病牽涉犯罪,光是有症狀還不夠,這些症狀是否足以影響病患,作出悖離常理的行為,這是我們期待精神鑑定,能夠回答的問題。

彰基醫院精神科主任醫師王俸鋼:「鑑定醫師對於患者的精神病理的判斷,包括診斷,其實大多數的鑑定醫師都差不了多少,
那問題是出在哪裡呢,就是出在當法庭要求鑑定人,去對於責任能力直接提出判斷的時候,每一個鑑定人對於法條的解釋會不太相同,那當法條解釋不太相同之後,他就會出現比較不一樣的責任能力的判斷。」

嘉南療養院精神科醫師郭宇恆:「我們在做鑑定的目的,一方面也是要提供法官一個正確的線索,去判斷他是不是真的因為精神疾病而犯罪,那另外一個部分就是說,有些犯罪的人他真的有病,但是沒有好好治療,這時候我們如果積極治療的時候,說不定就可以減少他再犯的風險。」

司法精神鑑定,嘗試讓精神疾病這道免死金牌,是真是假能夠被檢驗,但不同的鑑定團隊,對於法條詮釋也不盡相同,2017年底,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正式成立,嘗試歸納所有案件裡,正常人跟病人還有犯人的模糊界線,如何提升精神鑑定的一致性,品質還有說服力,是司法還有醫療跟整體社會,不能忘卻的核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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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6/30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