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本事件人物無關。圖/TVBS資料畫面
一名住在新北市的李姓單親媽媽,獨立扶養兒子,2004年她先賣掉舊屋再跟農會貸款,最後以500萬元買下中和區一戶房子,之後過戶給18歲的獨子。沒想到兒子成年後,還是跟她伸手要錢,甚至想趕她出門,不時口出惡言辱母:「該死的東西沒有死」還罵「妳下輩子是妓女」。李女氣得向新北地院提出撤銷贈與訴訟,要兒子還她當初出資購屋500萬。由於李女提出購屋、貸款相關事證,法官因此判獨子需還給母親500萬元。
據《蘋果日報》報導,為了讓獨子日後能無後顧之憂,李媽媽賣掉房產和農會貸款,湊足500萬拿去購屋,並登記在獨子名下。沒想到,後來房子被兒子拿去抵押借貸,她擔心房子遭拍賣,前後還幫兒子還了186萬元的利息。
但游手好閒的兒子,不僅不扶養她,還反過來跟她拿錢!甚至要把她趕出去,同時不段用不堪的言詞辱罵她:「可以自殺了」、「該死的東西沒有死」、「X妳媽,妳下輩子是妓女。」
李母憤而向新北地院聲請家暴保護令,並提出「撤銷贈與」訴訟。但獨子辯稱,若房子是母親所買,當時為何不登記在她自己名下,他反控是母親愛賭才會跟農會、銀行增貸。不過,李母提出的購屋明細及相關事證能清楚證明,確實有贈與500萬元替子買屋,因此法官判定李女可撤銷贈與,獨子必須還給李媽媽50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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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30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