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74歲潘姓男子是某私娼寮應召女常客,後來女子不願再接待潘男,讓潘男一時惱羞,2個月內狂傳32封簡訊威脅,還要脅要向警方檢舉,讓女子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潘男被依強制未遂罪嫌送辦,並判處拘役40日,或易科罰金4萬元。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潘男不滿女子屢屢拒絕性交易要求,在2018年的2月到4月間,透過通訊軟體狂傳訊息給女子,潘男軟硬兼施,先是表現誠意希望對方原諒他,同時要脅若不妥協,就要向警方及政風單位檢舉。
潘男先後共傳了32封語帶威脅的簡訊,內容略指「若不原諒我,明天就去檢舉,所有單位都會登記你們是妓女戶」、「去妓女戶不嫖妓性交要幹什麼」、「阿貓阿狗都可以進去嫖妓,我又不是沒給錢」等等。
檢方認為,潘男接續傳了30多則訊息,因時間上有密切關連性,屬於單一犯意,依涉強制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基隆地院法官認為,無論性交易或一般買賣,非得強求,尤其是「感情」一事,更無從勉強而來,判處潘男拘役40日,或易科罰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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