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圖/TVBS
從事建築工作的林姓男子去年6月13日到雲林縣的表妹家用晚餐,竟心生邪念在表妹的奶茶下藥,趁表妹昏睡時性侵得逞;事發3天後,林男忍不住關心表妹「那個來了沒」,甚至自曝性侵一事,讓表妹怒告性侵,台南高分院依下藥性侵罪判林男8年徒刑。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林男到雲林表妹家用完晚餐時,趁機把不明藥粉摻入表妹的奶茶裡,還要表妹趕快喝掉,不然會被阿公罵,表妹沒多想就把奶茶喝完,結果5分鐘後覺得暈眩想睡覺,林男假裝順表妹的意離開表妹家,趁藥效完全發作後,林男再溜進房間性侵得逞。
事隔3天後,林男到表妹家作客詢問「那個來了沒?」還自爆當晚的行徑,結果表妹驚覺月事沒有來,買驗孕棒驗孕發現懷了表哥的種,和媽媽氣得告上法院,最後台南高分院最後依下藥性侵罪,判林男8年有期徒刑。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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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29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