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21日,彰化一名18歲童姓男子在加油站打工,下班騎腳踏車回家時,行經溪湖員鹿路一段,被一輛轎車,當場撞上,送醫不治,他的腳踏車彈飛30公尺。警方調查發現童姓死者,騎腳踏車一路逆向,而且穿越出事路口時闖紅燈,轎車駕駛聽到撞擊聲,才知道撞上人了。
大貨車經過,地上擦出火花,對向車道,竟然躺了一個人,動也不動,目擊民眾看到,趕緊打電話報警。
救護車抵達現場,趕緊把倒在地上的男子,送醫搶救,仍然宣告不治。死者才18歲,他的腳踏車整台變形,被大貨車輾過,磨擦出火花,彈飛30公尺,但他不是被大貨車撞上,是這一台。
肇事轎車,右前車頭毀損,前擋風玻璃整片碎裂,車頂也凹陷,後擋風玻璃,也全破。陳姓駕駛說,聽到撞擊聲,才知道撞到人。
肇事陳姓駕駛:「我行駛在快車道沒有看到他,所以根本來不及煞車,還沒到號誌路口就撞上了,我是聽到聲音才知道撞到東西。」
埔心消防小隊小隊長陳復興:「沒有生命跡象,頭部、腰部有撕裂傷,四肢有多處開放性骨折。」
車禍發生在21日,晚上11點半,在彰化溪湖員鹿路一段,童姓死者在加油站打工,下班騎腳踏車回家,他卻沿路逆向,經過路口時,闖紅燈,事發現場還有血跡。
溪湖交通分隊分隊長莊世煜:「有一台腳踏車,因為由南往北要橫越馬路,不慎發生碰撞,自小客車是綠燈狀態。」
警方說,轎車駕駛沒有酒駕,也沒有違規,但撞死一條人命,現在要面臨過失致死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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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23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