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零容忍的口號,破功了嗎?去年11月,宜蘭一名孫姓男子開車撞民宅,當時人先送醫,等警方處理完現場,到醫院進行酒測時,測出數值0.22毫克。檢警用公式回推,認為撞擊當下,駕駛應該會是0.31毫克,因此將他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但法官認定,每個人體質不一樣,回推並不合理,因此判駕駛無罪。只是結果一出,讓檢警都認為,太扯了。
員警:「車子撞到裡面。」
去年11月24日凌晨兩點,一聲碰然巨響,轎車撞進民宅倉庫,駕駛受傷被送往醫院,但一個多小時後,酒測值竟還有0.22毫克。
蘇澳分局副分局長陳百昌:「由於孫姓駕駛送醫大概在3點48分,才向孫姓民眾做一個酒測的動作。」
依公式,每小時酒精代謝0.0628毫克往回推,車禍當下,孫姓男子至少酒測值0.31,但當他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法官卻判無罪。
被撞民宅旁鄰居:「太扯了!現在酒駕都那麼多,你有喝本身該罰就該罰了。」
民眾覺得判決太荒謬,但法官也有他的理由。
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承審法官認為)研究結果,樣本數太少,每個人對酒精的代謝能力不一樣,不應該用回推的方式去計算。」
民眾:「你用回推的部分來講,並不見得能夠表述他當時的身體狀況,法院常駁回警方的一些判斷,對警察的士氣.....,要不然現在怎麼愈來愈少人要去做警察。」
有警方私下說,士氣受影響,酒駕零容忍,假的,只是法官論法,得依理性行事,然而就怕不符合社會期待。
酒駕事故一再發生,無辜民眾遭撞死,引爆公憤,立院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希望酒駕加重罰則,但周春米發文,擔心懲罰過重,結果被網友和其他委員罵翻,她還說自己終於明白,什麼叫做用大砲打小鳥。
立委周春米:「我們要就不同的情節,做不同的差別待遇,農民朋友、勞工朋友,都是騎摩托車為生,我只是希望說大家在討論的時候,能夠就機車跟汽車是不一樣的情況,做一些差別的處理。」
立委曾銘宗:「酒駕情況非常嚴重,希望周春米委員面對這個事實,讓整個法案趕快通過,尤其民進黨應該要把她拉下來,再次協商。」
學法論法,各有立場,只是保障酒駕者,苦了被害者,這樣的畫面一再出現,叫人看了怎麼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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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22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