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林姓女子,日前半夜下班後,騎車去找男友,行經公墓時,遭陌生男子開車搭訕,沿路追了她兩公里遠,直到女子抵達和男友相約的停車場,卻沒看見男友,陌生男子竟手持棍棒,威脅女子上車跟他回家,她把皮夾和手機交給對方,再趁隙搶走逃離,但機車鑰匙和背包,遭男子拿走,事後嫌犯遭逮捕後,雖然他辯稱只是拿走東西,但地檢署依強盜罪將他起訴。
戴姓嫌犯vs.員警:「拍張照傳回去派出所。」
留著平頭的男子,一看到員警心虛想逃,立刻被逮個正著。
戴姓嫌犯vs.員警:「我真的不知道啊。」
拿出包包和證件,讓員警檢察,男子看似配合,但一查才發現,他在幾個小時前涉嫌強盜,對象是一名34歲的林姓女子。
記者王百櫻:「半夜2點多,林姓女子騎車行經石岡的公墓旁,突然來了一輛轎車,駕駛搖下車窗,詢問她妳穿短褲不會冷嗎?造成她心生恐懼立刻騎車逃離。」
女子越騎越快,經過橋上時,對方還飆罵髒話,一路追了兩公里,原本女子和男友,相約速食店旁的停車場,但到場後卻不見男友蹤影。
記者王百櫻:「嫌犯一路尾隨女子來到停車場,要求她上車,加上手持棍棒,也讓女子不得不交出她的手機和貴重物品。」
男子把物品,放在副駕駛座,不斷要對方跟她回家,女子走到車門旁,趁空檔搶回物品逃離現場,但機車鑰匙和背包,遭男子拿走,巧的是,當天清晨6點多,警方正在緝捕另一起竊車集團,意外逮到了戴姓男子。
馬岡派出所副所長邱光志:「慌張要逃跑要上車我們就把他攔下來,不讓他上車就跟他盤查,查他車牌是失竊車牌,涉及東勢分局的刑案,通知他們過來處理。」
警方指出,44歲戴姓男子,有賭博、傷害等多項前科,他辯稱只是拿了女子的物品,但男子拿棍棒威脅,要對方跟他回家,還一路尾隨,地檢署依強盜罪將他起訴,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妙齡女半夜遇到恐怖男子,心裡已經留下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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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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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12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