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北市一名20多歲女子日前和朋友相約到酒吧歡聚,不料隔天起床感覺下體「怪怪的」,隨後在垃圾桶找到用過的保險套,驚覺自己被性侵,懷疑是昨晚送她回家的蘇男所犯,憤而報案提告,不料蘇男卻供稱是女子主動投懷送抱,還在事前再三確認「妳真的要做嗎?」女子同意他才繼續,最終台北地檢署認為,女子回家時並未爛醉如泥,缺乏證據證明蘇男乘機性侵,將蘇男不起訴。
據《蘋果》報導,受害女子供稱,去年某日她和朋友到酒吧飲酒,當天喝醉後,酒吧老闆找來一位也在酒吧內的蘇男送她回家,2人根本不認識,不料隔天她在家中發現一個用過的保險套,還感到下體「怪怪的」,驚覺自己遭到性侵,趕緊報案提告。
不過蘇男應訊時表示,他雖不認識女子,也沒在酒吧內和女子搭訕聊天,但酒吧老闆請他送女子回家,女子當下也同意提供地址,他才叫計程車陪女子回家;不料到家後,女子在電梯內就對他主動投懷送抱,進到住處後,他發現女子房內貼滿許多動漫海報,女子還一一向他介紹動漫人物。
2人聊天聊得投緣,進而發生性關係,蘇男指稱,在事前他還擔心出事,先踩煞車詢問女子「妳真的要做嗎?」女子點頭說好他才繼續,完事後他再找朋友來女子住處接他,整個過程女子都沒有反抗。
而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女子回家時並沒有醉倒的跡象,自己還能走路,且在電梯內大方擁抱蘇男,甚至把頭埋在男子肩上,認為女子並沒有醉到失去意識,且全案只有女子單一陳述,缺乏其他證據,以罪證不足不起訴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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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2/10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