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管教男童行為偏差打成熊貓眼 繼父道歉

2019/01/17 17:54
圖/中央社

苗栗10歲男童因偷喝羊奶遭繼父打得鼻青臉腫,由縣府暫時安置。繼父今天表示,男童曾多次偷竊,得知校方通知孩子又偷同學羊奶,才一時氣憤出手,坦承自己有錯,向社會道歉。

苗栗縣10歲男童遭繼父毆打得鼻青臉腫,雙眼瘀青幾乎成熊貓眼睜不開,照片經民眾po上臉書社團,再次引發網友公憤,留言撻伐施暴的繼父。

 


男童繼父曾姓男子(47歲)下午接受媒體電訪,坦承動手打了孩子,說明事件事發經過,並向社會大眾致歉「對不起,這種行為是我的錯,我真的跟大家道歉」。

曾男指出,日前下班途中妻子打電話告知,學校老師通報男童在學校偷竊,他回到家後質問男童做了什麼?男童起初不肯講,一再逼問下才承認偷同學的羊奶;他追問為何要偷?男童說「因為想喝」,他聽了一時情緒上來,才會出手。

記者詢問曾男不覺得出手太重?他表示,因為男童已經好幾次,還偷到超商去,這次聽到又偷竊才會這麼氣憤,於是出手打男童嘴巴,男童轉身要離開又撞到牆。
 


曾姓男子說,為了管教很無奈,他也是第一次這樣打男童,「只想給他一個教訓,讓他知道這件事(指偷竊)事不能做的」。事後對於自己行為感到很後悔,「我真的不對,向全國社會大眾對不起」願意接受司法懲罰。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長賴銘助指出,男童今天由社工與祖母陪同下到派出所報案,警方通知曾男到案製作筆錄後,先依傷害及違反兒少法送辦,曾男也隨案到苗栗地檢署向檢察官說明案情。

苗栗縣社會處表示,家暴防治中心15日接獲通報後即評估男童安全並緊急安置,今天以主管機關立場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提起獨立告訴,另代為聲請保護令,後續將裁處家長接受強制性親職教育課程。

社會處提醒,家長應改變以往「不打不成器」的教養觀念,應多了解兒少行為因素及身心需求,也呼籲網友民眾多給予包容及關懷,不要衝動聚集做出「私刑正義」違法行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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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1/17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