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資料畫面
台北地檢署偵辦葡萄王生技公司竄改效期案,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董事長曾盛麟涉及詐欺等罪嫌,因全數認罪,予以緩起訴處分,曾盛麟須支付公庫新台幣1000萬元。
另外,曾盛麟胞姊、葡眾公司總經理曾美菁涉及一起背信案,檢方依背信等罪將她起訴。
葡萄王於民國105年間被爆料涉嫌竄改日期販賣過期食品,台北地檢署剪報分案,同年12月31日傳喚曾盛麟等人到案。檢方訊後依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諭令曾盛麟200萬元交保。
檢方106年1月間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兵分5路前往曾美菁住家等處搜索,並帶回包括曾美菁等人偵訊,訊後諭令曾美菁3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北檢今天偵查終結,認定曾盛麟等人將產品改標,涉及詐欺等罪嫌,因曾盛麟等人認罪,將曾及7名員工緩起訴處分,曾盛麟須繳交1000萬元給公庫,檢方並起訴一名陳姓業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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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1/03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