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台南1名黃姓人妻與王姓男子發生婚外情,王男得知女子有意與丈夫離婚,便勇敢向黃夫坦白,黃夫當下大方回應「拿兩萬元,就同意你們交往」,豈料收到錢後又反悔,竟埋伏在妻子家樓下,拿電擊棒把王男電傷。目前王男已控告黃夫傷害罪。
據了解,30多歲的黃妻在酒吧當女公關,與做粗工的27歲王男發生婚外情,黃女也有意與丈夫離婚,王男便主動拜訪黃夫,當時黃夫也開出2萬元買妻子「交往權」的條件,也同意離婚,王男付完錢以為事情已圓滿,沒想到黃夫收了錢卻不甘心,竟趁王男送妻子返回住處時,突然拿出電擊棒,直接朝王男腹部電下去。
目前王男已報警控告黃夫傷害罪,對此警方建議,夫妻離婚應由當事人找律師或第三人協調,至於黃夫電擊傷人部分,目前全案則會朝傷害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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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11/09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