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剛滿18歲的女高中生,去年與20多歲鄒姓男網友認識後,2人多次發生性關係,直到在家中產下死胎才被家人察覺,她疑害怕被家人責罵,竟聲稱遭到鄒男性侵懷孕,但台北地檢署勘檢臉書對話紀錄,發現2人是兩情相悅,認定鄒男罪證不足,今將他不起訴。
根據檢警調查,該名女高中生小晴(化名)與鄒男交往約4個多月,期間2人發生多次性關係,小晴還因此懷孕,當時她傳訊息告知鄒男,表示自己會進行人工流產,鄒男只要負責醫療費用,但鄒男不願付錢,要求小晴提供就醫單據,後來2人便沒有再聯繫。
直到後來檢警找上門,鄒男才知小晴選擇生下孩子,但他供稱雙方是兩情相悅,自己絕對沒有性侵對方,而檢警調閱2人對話記錄,發現小晴都稱呼鄒男為「老公」,也曾表示自己會去就醫做人工流產,讓鄒男不用擔心,而鄒男表示要陪同,則被她拒絕。因此檢方認定,鄒男性侵罪證不足,將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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