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狠鴛鴦弒母「可教化」判免死 竟誣告法官索賄24次

編輯 談雍雍 報導
發佈時間:2018/11/08 17:14
最後更新時間:2018/11/08 17:14
蔡京京與丈夫曾智忠聯手弒母,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圖/TVBS資料畫面
蔡京京與丈夫曾智忠聯手弒母,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圖/TVBS資料畫面

冷血鴛鴦!女子蔡京京因為肖想母親財產,夥同男友曾智忠,在2012年5月間,聯手殺害蔡母,並棄屍花蓮海域。最高法院認定曾男「仍有教化可能」,與蔡女一併判處無期徒刑定讞,但新北地院審理曾男另涉兩起竊盜案期間,曾男聲請由蔡女擔任輔佐人,王姓法官認為不合法而拒絕,曾男竟偽造法官字跡、索賄1000萬元的紙條及簽名,檢舉法官涉貪,共計24次。新北地院認定曾毫無悔意,今天再依誣告罪判曾3年8月徒刑。

而2人當時殺害母親前竟找人易容,藉機落跑!而曾男、蔡女被捕後,羈押看守所時登記結婚,全案歷經一、二審都判曾死刑,花蓮高分院更一審,考量曾在校成績優良,認為仍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蔡女取得蔡父原諒、求情,醫院鑑定有精神疾病,也獲判無期。

 

而據《蘋果日報》報導,2011年11月中,曾智忠在新北市土城區超商偷竊,再轉往屈臣氏偷竊藥品,店員發現報警,查獲兩起竊盜案。本案曾智忠聲請妻子蔡京京擔任案件輔佐人,但輔佐人必須由配偶等親屬聲請,承審王姓法官拒絕,曾不滿在台北看守所模仿法官字跡及簽名,寫上被告曾智忠須給法官1000萬元的字句,再提出24次檢舉,誣告指稱法官非法勾結多名共犯,向他索賄。

誣告案開庭時,曾男否認犯罪,但法院認為在該竊盜案並非重罪,王法官有何動機索取鉅額賄款,而字跡也相互不同,認為曾男已涉及誣告。

新北地院指出,曾在判處無期徒刑確定,認為已不會執行其它案件,才會目無法紀,因不滿王姓法官,竟一再偽造索賄字條,不斷誣告,已虛耗司法資源,犯後也無悔意,依誣告罪判處3年8月。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3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EF海外遊留學專家◢

👉最後倒數! 暑假海外遊學團/營隊報名即將截止

👉半年/一年也可以「微留學」,高達6萬元折扣!

👉給自己一個遊學假期,同時提升語言及國際觀


#弒母#鴛鴦#蔡京京#曾智忠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477

0.0864

0.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