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振仲因吸毒遭緩起訴 律師:與事件無關

2018/10/26 17:22
圖/TVBS

台鐵司機員尤振仲去年12月間因吸毒遭緩起訴處分。尤振仲的委任律師下午表示,尤振仲遵從檢方指示定期檢驗沒有再犯,也與這次事件無關,盼外界給他一些空間。

台鐵6432車次普悠瑪列車21日下午在新馬站高速出軌翻覆,造成18死、190人受傷,司機員尤振仲經過多日沈澱後,面對外界許多揣測,上午先透過羅東聖母醫院公關表達要親自出面召開記者會。但醫院考量他現階段心理狀況,建議他審慎考慮,經與律師商討後,改由尤振仲的兒女下午3時在醫院禮堂對外說明。

 


尤振仲的兒女下午3時在律師閻道至、陳湘傳陪同下,帶著口罩在羅東聖母醫院代替父親發表聲明,女兒宣讀聲明幾秒過後,提到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歉意時,兩人起立鞠躬道歉後,女兒聲淚俱下泣不成聲,低頭無法言語,隨後由閻道至代為唸完聲明內容。

陳湘傳表示,因為偵查不公開原因,不會對外說明太多事情,針對外界關心的吸毒問題,尤振仲自2月獲得緩起訴以來,都有遵從檢察官指示,每個月定期回診、檢驗,也都沒有再犯,也與這次事故無關,希望各界能給予尤振仲和家屬一些空間。

媒體在台下詢問,身為兒女現在心情如何、父親現在情況如何?兩人未進一步回應,隨即離去。
 


台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尤振仲去年12月6日晚間,在台北市林森北路上一處公園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同年12月9日遭警攔查起出甲基安非他命一小包,經尿檢發現有毒品反應。

北檢考量尤振仲坦承不諱且無施用毒品前科,深具悔意也願接受毒品戒癮治療,專業醫療機構也評估尤男適合接受戒癮治療,因此2月間處以緩起訴2年。

北檢並要求尤男自費前往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接受治療,且應於1年的治療期程內完成戒癮治療,緩起訴期間必須接受追蹤輔導與尿液毒品檢驗。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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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10/26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