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酒後殺妻,畏罪自捅僥倖獲救。圖/TVBS資料畫面
台北市內湖1名李姓包租公,前年酒後持刀殺妻並自捅左胸,導致對方斷頸慘死,自己幸運獲救。一審認為李男行凶時因喝醉致精神耗弱,僅依殺人罪輕判8年;二審法官則認定,凶嫌喝酒造成自己失控,不應減刑,改判刑14年;全案上訴最高院後發回重審,更一審今(2日)開庭,李男數度發誓自己對妻子很好,並不是殘忍的人。
據了解,47歲的李男高中肄業,平時靠父親給的1間店面收租過日,並於2013年和43歲被害人顏女再婚,但2人經常爭吵,還曾互控傷害而鬧上警局,後來進而分居;2016年間,顏女搬回內湖路住處和李男同住,不料同年11月15日凌晨2時許,雙方酒後再度起衝突,男方一氣之下持水果刀朝對方狂砍16刀。
身中多刀的顏女當時試圖打電話求救,撥打119大喊「我死了!我死了!」但隨即掛斷。警消察覺有異查出來電地址,立即派員前往搶救,經家人幫忙開門後入內查看,驚見夫妻倆倒臥血泊,趕緊將2人送醫搶救,惟顏女傷勢嚴重,其中2刀深及頸椎,割斷氣管與兩側頸動脈導致大出血,急救後仍傷重不治。
至於自捅左胸的李男雖一度命危,但住院6天後保住一命,不料他醒來後對命案細節竟一問三不知。士林地院一審時,法官認為李嫌當時喝醉酒,行凶時呈精神耗弱狀態,因此依殺人罪輕判8年徒刑,另須於服刑期滿或假釋後接受監護3年;然被告不服上訴,堅稱他遭妻子攻擊才採正當防衛。
雖李男否認殺妻,但高院認定被告犯行事證明確,且其自知酒後容易情緒失控,仍濫用酒精讓自身陷入精神耗弱,造成死者家人無可彌補傷痛,不應減刑,因此改判14年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指李嫌案發前曾長期到精神科就診,且二審未詳述李男能否預見自己酒後會殺妻,據此發回高院重審。
《蘋果日報》報導,高院更一審今開庭,李男辯稱他並非酒後鬧事慣犯,雖曾在酒後與妻子互毆,但只是單一事件,且他對妻子的死深感「痛苦內疚」,願意負起一切責任,希望法官給予機會;此外,李男也強調,他從小到大都不是凶殘的人,並數度發誓「我對她非常好!」更聲稱外人不了解夫妻相處模式。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3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
更新時間:2018/10/02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