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舉發沒打方向燈 駕駛喊冤:車道偏斜

2018/07/25 20:16

高雄一位張先生每天上班必經翠華路,但最近收到一張告發紅單,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但事後他喊冤,當下沒有轉動方向盤,純粹直行前進,後來他發現道路標線本來就不是直線、而是有點偏斜,沒注意的話很容易違規,就像是馬路上的陷阱題。

 

穿黑上衣的張先生6月底開在每天上班必經的翠華路,卻被人用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說他在一般道路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讓他非常不服。

當事人張先生:「這3張照片車子的方向盤都是沒有偏移的,所以我的車是保持直行的。」


仔細看,張先生被舉發的照片3張和在一起看的確很像跨越了車道,但從空拍圖看起來車道線確實被畫的偏向右側,不是一般的直線,回到現場觀察,沿著翠華路一路開,到了一邊往高鐵的岔路有好幾部車跟張先生一樣沒有打方向燈就一路直行,不過這個舉動其實已經變換了車道、違規。
 


其他駕駛:「這條路就是這樣,那台車也是這樣。」

左營分局交通組警務員曾益國:「這樣的畫面是很明顯就是變換車道前沒有去使用方向燈,所以這部份是開單沒有疑慮的。」

根據左營分局交通組的統計,今年1月至今在翠華路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的案件共有254件,佔了約所有交通違規案件的1/7,但並不是所有交通違規案件都沒辦法申訴成功。


當事人洪小姐:「一張,然後是從我的車屁股拍過去,那可是殘障車牌都會放在車頭啊,然後他只拍我的車尾他怎麼可以證明我的車頭沒有殘障車牌。」

洪小姐指出她把車臨停在殘障車格,被檢舉達人錄影舉發,但路邊停車違規檢舉至少要持續3分鐘以上才算違規。

三民一分局交通組巡官李侑倉:「罰單撤銷的型態的話,如果對於輕微的輸入錯誤,我們是以更正的方式來維護民眾權益。」
 

警方指出,撤單條件中,員警如果在同個地點2小時內開超過2張罰單可合併成1張,另外,違規與檢舉日超過7天也可以申訴撤銷罰單,但畢竟開單容易撤單難,用路人得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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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9/02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