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兒女受傷做家長的肯定是心疼不已!高雄一名媽媽在網路上爆料,女兒在幼兒園因為抓傷同學,遭到老園長強行剪指甲,且10隻手指頭都「被剪到見血見肉」,讓做媽媽的她看得相當心痛,雖然園方事後有道歉,但老園長卻說是因為眼睛不好所致,毫無道歉誠意,因此這名媽媽氣得將照片和事發經過PO上網,網友們紛紛痛批幼稚園「這是滿清十大酷刑嗎?太誇張」。
這名媽媽在臉書「爆料公社」揭開幼兒園的惡行,她表示女兒上月24日與同學在教室發生爭吵,不小心抓傷了對方,當下老園長看到她女兒指甲尖尖的,因此擅自作主幫她剪指甲,回家後女兒頻頻喊痛,這名媽媽才發現女兒10隻手指頭「都見血見肉,還拔手指旁邊的皮」,讓媽媽痛批幼稚園「根本是凌虐、虐待」。
這名媽媽也提到,事後園方兩度登門道歉,她有詢問女兒當下的情形,不過女兒卻不說話一直掉淚,而老園長也解釋「我自己的手腳都剪成這樣了,我眼睛不好」,不過該名媽媽認為,疑似老園長和對方家長有交情,因此才會對女兒動私刑。
最後這名媽媽拒收園方的紅包,但看在對方有誠意的道歉之下,決定再給幼稚園一次機會,隔天還是正常送孩子去上學,不料情況卻更糟了,媽媽提到女兒經常「會自己看著指甲躲著在哭」,原本活潑的孩子,也變得不愛說話,讓媽媽相當傷心,認為孩子心理已明顯受到創傷。
因不捨女兒被欺負,因此這名媽媽直接殺去幼稚園找老師理論,不料老園長態度大轉變,堅稱「只是剪個指甲而已」,甚至還回嗆這名媽媽「要告還爆料到教育局也沒差」。
事後這名媽媽幼兒園的惡行公開,引起不少網友痛罵,「這是滿清十大酷刑嗎?也太扯了」、「是容嬤嬤嗎」、「這是虐刑了吧」,不過也有人認為該名媽媽並沒有提到是否有跟被抓傷的小朋友道歉,不應該聽單方面就下定論。
據《蘋果日報》報導;高雄市教育局表示經向園方了解後,園方稱老園長只是以長輩疼孫子的心情,才會為女童剪指甲,但行為若有造成幼兒身心受創,將可罰3千至3萬元,目前全案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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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6/09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