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TVBS
教育部4月27日正式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中央社嘗試詢問台大遴選會21位委員,超過半數委員表示,此時不便發言,需待教部正式公文及本月12日臨時校務會議結果出爐後,再討論定奪。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中央研究院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原訂2月1日上任,卻遭質疑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赴中國大陸活動等爭議。延宕逾百日後,教育部4月27日宣布,台大校長遴選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正式駁回遴選結果,要求重新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
對此,台大校方表態,將提訴願等行政救濟,釐清大學校長遴選是否屬大學自治,並於本月12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如何因應。
台大遴選會4月28日就發出聲明,強調無法接受「駁回」的決定,如果要遴選會再開會,教育部應提出法源依據。遴選會發言人袁孝維受訪時聲稱,上述聲明經過半數遴選委員同意。
不過這份聲明,引起部分委員不滿,官派遴選委員、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遴選會承辦人員於4月27日夜間以電子郵件詢問各委員意見,當時他已就寢,根本沒有注意到,隔天一早遴選會發出的聲明,和他的意見不同,他並未同意聲明的說法。
姚立德強調,他雖是官派代表之一,但不是去監督開會,是獨立行使選舉權;審查被推薦人資料是否完備是台大幕僚單位該盡的責任,且他在遴選會1月31日的會議上,就已清楚表達,認為遴選會應考量各階段作業的完整和完備。
遴選會學生代表、台大學生會長林彥廷也於3日發出聲明,質疑遴選會於4月27日22時44分發出信件請求委員同意,到28日上午10時46分發出新聞稿,僅歷時12小時,要求各委員在這段時間內完成充分、周詳的思慮和討論,「實有其窒礙難行之處。」
林彥廷表示,遴選會目前有共識暫時不召開會議,主因是教育部至今仍未發公文給台大,加上臨時校務會議召開在即,回歸校內最高決策機制較妥當;但他希望未來遴選會無論是否開會,都應循完整、正常的會議討論程序,避免再出現未得共識的措辭,逕自代表全體委員的意見。
遴選委員、台大法律系教授沈冠伶於5月1日宣布辭去遴選委員,質疑遴選會發言人袁孝維對外說明拒絕重啟遴選,並非全體遴選委員的共識;如果遴選會拒絕再召開會議,已構成「無法產生校長當選人」的解散事由,應解散重組。
中央社記者近日試圖詢問台大遴選會全體21席委員,除上述3人表態外,超過10位委員都表示現階段不便評論,需等待教育部正式公文出爐,以及台大臨時校務會議的結果。
多位委員表示,遴選會已達成共識,召集人陳維昭(台大前校長)也發出訊息呼籲,現階段避免再以單獨委員身分對外發言。(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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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5/04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