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山好水的花蓮雖然是觀光大縣,但偏遠的鄉鎮經費拮据,不少公共設施的維護每年都要花上大筆經費,光是吉安鄉的路燈電費1年就要1千5百萬負擔相當重,於是公所幾年前鼓勵民眾掛名認養路燈,每年省下3百萬多元的電費,現在連花蓮市也跟進,不只可以認養路燈,就連馬路、活動中心和公園等公共建設都行,甚至連廁所也開放認養,省下可觀的經費。
路燈桿上有企業名、人名,就像光明燈一樣,屬於公共財的路燈,現在只要認養就成了專屬招牌,花蓮蕭氏企業老闆蕭雄彰認養路燈,說1盞1千元,比點光明燈還便宜!原來花蓮市公所從今年8月開始成為縣內第9個推動公有路燈認養計畫的地區,從花蓮市區的中正路、中山路等6條主要道路開始試辦,總共631盞路燈已被民眾認養454盞,再加上指定地區外的路燈,總共有522盞路燈由市民付費認養。
花蓮市長魏嘉嘉說,路燈光是2個月的電費就要將近2百萬,龐大支出已經是社區發展預算的10分之一,再怎麼節能都還是壓得公所喘不過氣,但推行的這6條道路的路燈認養1年1盞1千元,推廣4個月,花蓮市公所就收足52萬5千元,讓市公所稍有喘息,吉安鄉更是從4年前就開始施行,每年省下310萬元電費還有新城鄉、富里、玉里早已實行。
花蓮市不只有路燈可以認養,友善廁所是另外一項民政合作,光是花蓮市區觀光人潮一年超過360萬人,但公廁數量只有31間、地點又偏遠,不過額外建造公廁每座光是施工、硬體、購地2百萬元起跳,後續維護人力估計每月至少30萬,又是另筆重擔,但和金三角熱區17間商家合作,補助每間友善廁所1千元購買清潔用具、衛生紙,市府省下百萬經費!
東省西省的還有公佈欄,市公所透過招租,約定80%供承租者使用、20%市公所張貼,閒置欄位提供企業廣告,總共出租61個,一年多收8萬元,不無小補,花蓮縣內偏遠鄉鎮多,財政大多拮据,透過路燈公佈欄的認養籌措財源,運用社區民眾的力量,讓花大錢建蓋的公共財得以維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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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12/29 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