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頂新集團3年前爆發以食用油名義從越南進口飼料用油,製成黑心豬油賣給民眾,更以越南公證行開出的假證明,成功騙過政府設立的查驗關卡,不僅各界譁然,更炸出進口食安隱憂。
為彌補假證明瞞過邊境查驗的疏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決定強化進口食品的源頭管理,包括要求提供出口國官方衛生證明文件,另針對高風險食品更專程派員到國外查廠。
● 油脂進口把關 檢附官方衛生文件
食藥署除要求進口油脂須檢附出口國官方開出的衛生證明文件,並建立邊境與外館確認證明文件機制,防止違規食品從合法管道溜入台灣;同時要求資本額新台幣3000萬元以上食用油脂的製造、輸入業者,必須實施有「非追不可」之稱的追蹤追溯系統。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廖姿婷表示,官方證明文件就是由出口國官方背書,確保出口的產品是透過合法管道生產的,邊境查驗時一旦發現簽署者、內容不同,會請駐外人員進行二次確認,若提供不實則直接依申報不實辦理,不予進口。
除了油品,食藥署也要求國際警訊較多、不合格較多的產品,輸入時出具出口國官方的衛生證明文件。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鄭維智表示,這份管理清單採滾動式管理隨時更新,若是國際間發出警訊、邊境查驗或後市場稽查發現問題,都可能隨時納入新品項,目前中國大陸的大閘蟹、菲律賓的龍蝦等,都在管制之列。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說,「非追不可」是要求特定製造及進口食品業者建立來源與流向的追溯追蹤管理系統,一旦發生食安事件,可即時掌握涉案原料來源或產品流向,快速召回以阻斷風險流通,有效強化食品鏈管理。
● 3大高風險食品 每年派人海外查廠
台灣目前對於進口食品的境外源頭管理模式,是先針對輸出國政府的管制措施、工廠衛生安全規範及相關風險因子綜合評估後,以系統性審查方式對輸入食品工廠進行查核,確保進口食品符合國內相關法規。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針對高風險的食品,食藥署也得派專人親自到國外查廠,眼見為憑、確保食安。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姜寶仁說,肉品、乳品、水產品3類屬於高風險食品,被食藥署列為重點管理項目,每年都會派員到進口量較大的4、5個國家,進行為期2週查廠工作,確認衛生條件等是否合法。
● 源頭管理大不易 可考慮進口登錄制
不過,進口食品品項繁多,且食藥署因經費考量,不可能密集派員到國外查廠,台灣國際生命科學會(ILSI Taiwan)會長陳陸宏認為,政府不妨先要求國外的食品生產廠商進行基本資料的登錄工作,類似現在食藥署對國內食品業者實施的「非登不可」制度。
「非登不可」是食藥署近年新增的食品業者登錄制度,要求經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須申請登錄才可營業。
陳陸宏表示,登錄生產廠商資料可說是最基礎的源頭管理工作,就像一般人辦信用卡時,發卡銀行會先蒐集個人的基本資料一樣,未來一旦個人出現信用問題,不僅發卡銀行會警覺,其他金融機構透過聯徵系統也會掌握資訊。
陳陸宏建議,前來登錄的必須是國外源頭的生產廠商,一旦出了食安問題才能立即找到源頭,現在美國已要求要輸入美國的國外食品廠商要進行登錄,對岸的中國大陸也開始進行此一措施。
能否比照國外做法,潘志寬表示,進口食品管理要循序漸進,台灣目前雖然沒有要求國外生產廠商登錄資料,但在邊境查驗時會要求進口商或代理商出具資料,包括業者資訊、何時進口、品名、規格、基本成分原料、食品添加物、出產國、製造廠商、數量、有效日期等;104年起實施的「追蹤追溯系統」,食品業者使用的原料來自哪些廠商,都須清楚交代。
潘志寬舉例指出,像肉類這種高風險的食品,若是首次申請輸入台灣,食藥署會派員到出口國進行查廠,並且公布准許輸台的工廠資訊,明年起就連水產品、乳製品也將納入管理;等到這部分都做得夠扎實了,未來若有專家認為應比照國外,針對國外食品廠進行資料登錄,都是可以討論的方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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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9/29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