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蹟活化」限制多 店家憂「投資難回本」

記者 李建瑩 / 攝影 吳建宏 報導

2017/03/16 17:10

雲林縣府推動古蹟活化,陸續修繕老屋建築,採取委外經營,或招商OT、ROT案方式,讓古蹟變成新觀光景點,但兩種古蹟活化方式差很多,委外經營,例如虎尾的布袋戲館,每年都能領縣府補助的100萬編列預算,沒有盈虧壓力,可是以招商OT案與ROT案發展古蹟再造,就出現進駐廠商是否要持續投資、資金籌措、找不到修繕古蹟人才等問題,即使文創店家想永續經營,但礙於條約限制,經營起來綁手綁腳。

 


布袋戲看台,操偶師熟練操作,觀眾被劇情深深牽引,這裡是雲林虎尾布袋戲館,日式建築前身是虎尾郡役所,雲林縣府重修古蹟,105年委外,由民間公司經營,一年吸進25萬人次,縣府認為觀光人數勉強到達標邊緣,虎尾古蹟活化成效還不錯,但斗六的歷史再造,卻沒這麼順利。

咖啡廳是80年警察宿舍改建,從零知名度到現在,店內有熟客,更吸引外地客,月營收15到18萬,扣掉人事食材成本13萬,租金9千元,每月賺5萬,只是老闆投資三年心血,明年古蹟主人是誰,還未定。

張老闆說,雲林縣府修繕古蹟OT案簽約後,每三年就得鑑定評選,通過門檻才能續約,現在只剩下一年約,擔心擴大投資,老屋主人換人,等於血本無歸。
 


古蹟活化計畫除了約期短,還有缺人才問題,雲中聚落五棟老屋的前身是警察宿舍,由簽約業者租給文創小店,賣自創糕點,另外兩棟,縣府規定兩年內得修繕完畢,只是現在資金籌措困難,加上找不到修繕古蹟人才,遲遲未動工。雲林青創創業初期,達成營收平衡不簡單,向政府繳交租金的壓力落在簽約業者身上,約期20年,投入資金超過500萬,除了每年27萬月租,還得繳交10萬權利金給縣府,現實面籌措資金,是否要擴大營運都是問題,即使進駐廠商,挺縣府古蹟永續,但經營下來,難免綁手綁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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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3/16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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