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裝代理人? 網路租屋控房仲未標收仲介費

記者 王百櫻 / 攝影 徐國衡 報導

2017/02/08 19:06

有民眾在租屋網看房,相中一間套房,上頭物件聯絡人,寫著「代理人陳先生」,而簽約前對方說必須收仲介費,他才驚覺是房仲,指控當初在網頁上,沒有寫成交後得收仲介費,認為有上當的感覺。

 


房客謝先生:「網頁上面他是標記很簡單,可是他上面沒有寫到酌收仲介費。他就跟我們講說,我們要加收半個月的租金仲介費,我覺得上面要註明,沒有的話我覺得是上當,而且是受騙。」

指著租屋網上的介紹,寫著代理人身分,謝先生越想越不甘願,指控網頁標示不清楚,讓他白白付了仲介費。原來,謝先生日前在租屋網,看到新北市板橋的一間套房,認為租金合理,相約4日看房,隔天5日立刻簽約,沒想到對方卻說,除了支付押金和租金,還得收4千元仲介費,他才驚覺對方並非屋主,而是房仲。

謝先生室友:「租屋網上面沒有註明說要酌收,來看房子的時候,只有讓我們看一下環境,就跟我們講說要付押金2個月,只說可以分開付,完全沒有提到仲介費。」
 


謝先生和室友控訴,當初租屋網頁面上,除了寫租金每月8千,和收取2個月押金,其他的部分都沒提到得收仲介費,認為上當,房仲指出,當初簽約前有強調得支付仲介費,如果房客不願意,可以拒絕簽約,但現在越來越多房仲會在租屋上,隱藏身分增加成交機率,消保官指出,房仲在網頁上的消費資訊,沒有充分揭露,可以申訴,建議民眾租屋前,最好先問清楚,才不會掉入文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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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2/08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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