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黃牛?專找餐飲「幫你節電」 省下錢「對半分」

2017/01/12 17:44

電業法三讀通過,就怕民眾預期電費會變貴,可能會讓「節電黃牛」找上門,有不少餐廳飲料店說,之前碰到有人找上門,幫忙向台電申請「契約用電」,但省下來的電費必須對半分,而合約雖然簽3年,卻又寫著約滿後只要有省1元就要續約,後來業者才發現,這契約用電根本可以自己向台電申請,可是有人連繳3年付了20幾萬元還無法解約。

 


餐廳老闆:「他一定會先試探的問你說,你懂不懂『契約用電?』,假設說你不懂,他就來了。」

坊間出現節電黃牛,名義上幫你省電費,店家簽約後才發現怪異。

餐廳老闆:「他會說,你元都不用付,但是為了保障我們公司,你必須簽一份合約書,跟1張8萬塊本票,然後每個月就會省到,你看有省到的話,我們電費對半分。」
 


冷氣、冰箱,小吃店覺得用電量的確大,聽信對方說法,於是委託他向台電申請「契約用電」,以為能省電費,但卻花更多錢。看看這繳費明細,說改了契約用電後這個月幫你省下5059元,但服務費要6成,店家就得再繳出3035元,海鮮店個人鍋,甚至知名滷味麵攤,台中市中華路夜市和公益路上,就有不少小吃店都簽約了。

餐廳老闆:「質疑他,一般如果要動電表不是要申請嗎?你不是電力公司的就不行嗎?他說他合格的、他是有執照。」

台電的確有能幫企業行號省電的「契約用電」,但業者自己就能去申請,如果設備較多得變更線路,委託水電行收費通常也是一次性,但有人最近才發現怪異,說自己連繳3年付出了20幾萬,卻還無法解約。

餐廳老闆:「我說我不要了,他說不行我們有打契約,只要省1元,你就是(本票)沒辦法拿回來。」

翻開合約書,小小細則告訴你,如果合約期滿還在原地營業,只要電價有省到就能再續約3年,如果不在原地址,則能再依原合約再續約3年。

立法委員黃國書:「據我所知,好像有百家業者受害。」

不少業者告上法院,但結果幾乎都一樣,法官說你是成人了,簽了約就該自己負責,最後都是賠錢和解,現在電業法三讀通過,民眾出現漲價的恐慌預期心理,要是遇到類似情況不得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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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1/12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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