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伊婷與吳芷儀2人的跨性別身分,政府曾在2013年打算註銷其婚姻,但無法源依據。當年,許多團體上街聲援她們。
【鏡傳媒報導】因為跨性別的身分,她們始終得不到家人接納而回不了家。吳伊婷的父母在中國工作,把她獨留在台灣,工作不順時,她曾動念自殺,最後奮力一搏自己發新聞稿向媒體求救,運勢否極泰來。
吳芷儀也因同樣的理由被家人放逐,母親將所有生活的不順歸咎她的「離經叛道」。2個被主流社會遺棄的零件彼此吸引,相濡以沫組成家庭。吳芷儀說得坦白:「我不知道我們之間是不是愛,但我們2個同是天涯淪落人。」被僵化的家庭所放逐,2人在拼裝的另類家庭裡得到溫暖,成為完整的人。
因為一切都過去了,苦難說起來顯得格外輕鬆。「我一直沒看《丹麥女孩》(一部講述跨性別掙扎過程的電影),類似的故事已經看太多了,而且還是個悲劇,我幹嘛花錢去看。」說話的是跨性人吳伊婷,2012年她與另一位跨性人吳芷儀結婚,她們是台灣首對合法的跨性配偶,不過,這並不是台灣法律開明進步,而是她們在鐵血無情的法律高牆上找到突圍的縫隙。
2人原是生理男性,變性後,吳伊婷先去申請換發女性身分證,吳芷儀還保留男性身分證,趁換證空檔2人合法結婚。婚後,吳芷儀立刻再申請女性身分證,內政部一度要註銷這段婚姻,但最終無法源依據,婚姻仍屬有效。
30歲的吳伊婷長髮戴棒球帽,下身牛仔褲配帆布鞋。33歲的吳芷儀則有176公分高,上半身是俐落的風衣,下半身則是粉紅色的棉褲加拖鞋。2人都少穿裙子,不愛化妝、不穿高跟鞋。吳伊婷說:「不是每個跨性別都是很極致女性的形象,比如很多『跨』的偶像是劉薰愛,但我沒有偶像。」
如果有人場面話說吳伊婷很「正」,她會說:「屁咧,我明明就不是,我只要像女生就好,沒有追求當正妹。」這種不夠女性化的打扮在跨性別社群並不討喜,我曾在新聞現場聽到某位跨性人形容這類不夠女性化的同類是:「來鬧的。」
結婚4年,吳芷儀說:「我們沒有乾柴烈火,一切很平淡,沒什麼好說的。」走進吳伊婷和吳芷儀位在台北南機場公寓的家,狹窄細長的隔局,一邊堆滿雜物,一邊的牆上斑剝的壁癌像幅前衛的現代畫,屋子緊臨馬路,我們的談話隨時會被路過的公車、機車等各式雜音淹沒。
雜物堆裡有一個電腦螢幕是家裡的電視,2人共同的休閒是看探索頻道,這個家的廚房收得很乾淨,因為2人都不做菜,特殊的是20坪的房子已經夠小了,還特別隔了一間專屬6隻貓的房間,對她們來說,貓就是她們的小孩。
33歲的吳芷儀出生於基隆,有一個妹妹,父親是貨櫃車司機,有酗酒、賭博的習慣,沒有謀生能力的媽媽於是把所有的期待放在家裡的唯一長子身上,她從小下課後只能讀書、上補習班。
母親總嫌她不夠男子氣概。大四開始,吳芷儀意識到自己的「不同」,先是服用女性賀爾蒙,再做中性打扮,母親更是難以接受,2人衝突激烈,她索性離家。
甚至連除夕夜的團圓飯也刻意排擠她。21歲那年,吳芷儀冒著寒風騎車從台北回基隆,老家桌上只留著剩菜,媽媽見她穿著中性又跟她大吵。這是她最後一次回家…【點我看更多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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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6/12/19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