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注意!食宿落差可求償、遇罷工應退費

記者 劉懿萱 / 攝影 蔡宗儒 台北 報導

2016/08/29 13:41

雖然開學了,但緊接著還有中秋連假,不少民眾會規劃出國玩,行政院消保處針對,旅遊定型化契約,也做了新的修正,在沒有徵詢消費者同意下,旅行社不得臨時增加購物行程,另外如果遇到突發性的罷工、天災,旅行社如果拿不出事先預付的單據,就得將旅費全額退給消費者;新修契約預計在9月中旬公告實施,如果被發現違反規定,最重可罰30萬。

跟團出國玩就怕和想像中不一樣,消保處出手祭出新規定,如果到了當地,發現餐飲、住宿大有落差,消費者可要求,差額賠償2倍,這個金額至少要是全額旅費5%。逛街逛一逛,卻被帶去購物點,如果沒有經過旅客同意也不OK,另外因此買到瑕疵,旅行社得無償協助退貨,再來只要業者事先標出沒最低人數限制保證出團,就算最後只有1人也得出,如果遇到突發性的航空罷工甚至是天災,以致無法出團,已繳的費用誰來負擔?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秘書陳星宏:「一定要提出相關核實的證明出來,那當然如果沒有的話,反面解釋,當然(旅費)就必須要完全退還給民眾。」

另外不少民眾會在旅展撿便宜,事先購買行程,不論哪一方要取消,新增賠償級距,41天前取消出團得賠償旅費5%。

交通部觀光局專任委員金玉珍:「預計9月中旬公告就生效了,消費者跟旅行社如果契約的成立是在9月中旬以後的,當然就適用新的,應記載不得記載還有範本。」
 


定型化契約新修上路,如果業者不按規定走,限期又未改善,可罰3萬到30萬。

更新時間:2016/08/29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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