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超車與行駛速率有一定規範。(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速公路上超車、行駛速率有所規範,日前一名網友稱在高速公路上限速110公里的路段,自己保持在110與120公里之間的速度在內側車道行駛,然而卻不時被後方車輛閃燈,讓他相當不解。對此,一票網友稱「內線就是超車道,但非超速道」。事實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也曾說明,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在不堵塞行車狀態下,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該車道上。
一名網友在PTT論壇發文表示,他在國道一號限速110公里的路段,保持在110到120公里之間的速度行駛於內側車道上,但仍不時被後方車輛閃燈。他感到困惑,認為自己已經超過了速限,卻還是受到其他駕駛的催促。原PO進一步提到,有些駕駛甚至會緊跟在前車不到一個車身的距離,讓他感到相當訝異,因一旦前車緊急煞車,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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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一票網友表示「龜仔給我回到中線道,在那叫什麼」、「確定沒測速的話,你就油門踩下去超車切回中線啊」、「沒120回中線好嗎」、「那是超車用的」、「慢車就要讓快車好嗎,跟速限沒關係」、「超車完就回歸中線,內線就是超車道」、「乖乖待在中線很難嗎」。另也有人認為「你就讓他先安心上路就好」、「我倒是很常看到開150的就在那邊踩剎車,有種超速沒種繳錢,回家洗洗睡比較快」、「通常超速仔跟不禮讓行人都同一款的」、「不知道,自從我變成飆仔後,再也沒被閃過燈,發現後方速車接近,我就會切到其它車道或者幫忙開路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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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已明確規範,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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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11/09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