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警方設置第一個,專責取締「不禮讓行人」的科技執法,就設在一中商圈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監視器發現車輛不停讓行人,系統自動上傳3張照片,再由員警人工調出動態畫面判讀是否違規。機器已經上架,宣導期至11月30日止,預計在12月1日正式執法。
圖/TVBS
行人過馬路,卻遭車輛撞上,類似的狀況,在這個路口接連發生。
台中市在一中商圈,設立第一個專責取締不禮讓行人的科技執法。只要車輛不禮讓過馬路行人,距離不到3公尺,就會自動拍下來。
宣導影片說明:「只要進入行人穿越道,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少於3個枕木紋,就會自動擷取違規照片由警察局舉發。」
這個專責科技執法,就設在一中商圈,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路口360度24小時監控。
商圈有逛街人潮,附近還有多所學校,平日學生多,假日的時候人潮更多。
民眾:「如果真的有的話會比較安心。」
民眾:「科技執法對於用路人來講,是一個間接的安全保障。」
計程車司機:「也要妥善規劃行人該遵守的,不能說都一味歸咎於開車的或是騎車的,有時候真的是行人的錯。」
民眾對於科技取締「不禮讓行人」大多持正面看法,但是希望行人也要規矩。
第二分局交通組巡官莊靜宜:「12月1日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實施24小時科技執法。」
監視器系統,自動偵測到車輛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時,會擷取三至四張照片,上傳科技執法平台,再由員警人工判定是否違規而開單舉發。目前是宣導期,12月1日正式開罰。
不禮讓行人,機車處1200元罰鍰,汽車處6,000元罰緩,另外還要違規記點3點及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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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10/16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