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所擁有的土地遭法拍。(圖/TVBS)
民國102年期間,彰化縣有3間電鍍工廠,因為「埋設暗管」,以非法繞流的方式排放電鍍廢水,進而污染河川、農地,遭彰化地檢署依法偵辦外,3間公司應付給環保局8760萬元,因污染情形嚴重,再追加2245萬元,金額破「億」,彰化分署協助執行扣押相關負責人的存款、不動產等,最終在10年後、近期將所有款項徵齊。
農地順利被拍出。(圖/TVBS)
3間公司埋設暗管排放廢水時間長達15年,污染河川、農地的情形甚廣,清理所需金額難以確切估算,彰化縣環保局協助代為整治,起初費用為8760萬元,後來因污染嚴重,必須再追加2245萬0215元,全案高達1億1,005萬0,215元。
彰化分署說明,於103年隨即進行扣押存款及查封不動產、生產機具、車輛等,由於金額過於龐大,執行所得遠不足以清償,至105年時執行人員終成功勸3間公司分期繳納2920萬元,於106年4月6日將第一次移送之金額全數繳清,但之後被追加2,245萬多元,他們難以接受並拒不履行,彰化分署續強力執行,先後執行換價3間公司負責人的土地、建物、車輛及保險解約金等,還差最後1500萬元,發現其中有一塊位於彰化市香山段被查封的土地沒有民眾有興趣購買。
彰化分署郭分署長景銘知道後,以發布新聞稿方式加強宣傳提升買氣,最後成功引起關注,有民眾以1512萬元拍定買下,成功將此案3間公司所被罰的1億多元,全數清償。
彰化分署長郭景銘表示,面對重大污染危害環境的案件,彰化分署秉持公義強力執行的信念,堅持不懈的態度,創新的執行思維,藉由媒體協助宣傳,提高拍定可能性及拍定金額,讓一場歷經10年漫長而艱辛的執行,終能順利將1億1,005萬0,215元之代履行費用全數追討到帳,貫徹行政執行署公義執行的理念,也讓相關業者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起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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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5/16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