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BA.5疫情已經慢慢趨緩,防疫規定也漸漸鬆綁,明(7)起上路四大鬆綁防疫措施,包括解除三劑令、公共場所不再強制量體溫、確診者自主管理天數改為快篩一次陰性後就可解除,另外,居家隔離也將正式走入歷史,這也表示過去民眾隔離期間可以請領的兩筆費用「保險公司居家隔離理賠金」以及「衛福部防疫補償金」,也不得再申請。
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7日起取消密集接觸者的「3+4」隔離措施,全免採行「0+7」。原本確診者的接觸者(同住家人)可選擇「3+4」,包含3天居家隔離以及4天自主防疫,或是採行7天自主防疫的「0+7」,但往後僅適用「0+7」規定,從最後接觸確診者當日作為第0天,若是在自主防疫期間民眾快篩陽性即按照確診者處理。
而這樣的防疫政策修改,表示有兩項理賠民眾無法再申請了。第一,是過去凡事持有「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隔離理賠,不過明(7)天起,因為居家隔離已走入歷史,因此民眾也無法再向保險公司申請。另外,過去凡事持有「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符合隔離期間未領薪水,且沒有違反隔疫規定者,就可向衛福部申請防疫補償金3千元,不過明(7)天起,同樣也無法取得「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因此也無法申請這3千元。
居家隔離不得再申請理賠外,其實現在防疫險住院理賠也從上個月起變得嚴格。像是富邦產、和泰產、國泰產險和中信產險、兆豐產險都有所改變。像國泰產險、中信產險都不再適用居家照護比照住院,改為依確診者提出的醫療行為證明文件,如用藥內容(是否為抗病毒藥物),由本公司依照申請內容審核判斷是否比照住院日額來融通給付。
兆豐產險理賠,也是改為將依照確診者所附的醫療文件用藥內容,且須為公費新冠抗病毒藥物,作為審核判斷是否符合住院日額給付標準的依據。公費抗病毒藥物包括倍拉維(Paxlovid)、默沙東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台灣清冠一號、瑞德西韋 (Remdesivir)、安挺樂(Actemra)、羥氯奎寧 (Hydroxychloroquine)、阿奇黴素(Azithromy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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