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三歲的黃小妹妹,在幼兒園跌倒,後腦勺3公分撕裂傷,縫了4針,媽媽追問原因,幼兒園表示,她上廁所褲子穿一半,趕著出來跌倒撞傷,還說她個性比較急,像媽媽一樣,但是孩子說,有同學推她才跌倒。
三歲的黃小妹妹,後腦勺貼著紗布,傷在兒身痛在娘心,紗布揭開來,傷口縫了四針。
小妹妹vs.媽媽:「會不會痛痛(會)會,誰推妳的(小朋友),小朋友推妳對不對(對)。」
傷口是8月8日在幼兒園受傷的,媽媽說幼兒園避重就輕,說是小傷,是孩子上廁所,褲子穿一半急著走跌倒了,還說「妳小孩個性比較著急像媽媽一樣」。
小妹妹媽媽:「園長就突然冒一句說,妳小朋友個性比較急啦,跟妳一樣啦跟媽媽個性一樣急,他有想過這樣對媽媽是二次傷害嗎?」
因為個性像媽媽急性子,這說法讓媽媽傻眼了,而且回家問了小朋友,她說被其他小朋友推的。
小妹妹在彰化這家幼兒園讀了一年,家長要求調閱監視器,廁所沒有畫面,但是也發現,小朋友集體去上廁所,但是沒有老師陪同,幼兒園周末休假,空無一人,沒有人說明。教育處介入了解。
幼教科長吳芊葳:「黃姓幼兒於如廁後步出廁所不慎跌倒,後腦勺撞到地面有一開放性傷口。」
小朋友受傷屬校安通報事件,幼兒園未依規通報,而且跌倒原因說法不一,教育處將在星期一派員調查。律師認為幼兒園有過失責任。
律師廖國竣:「校方跟老師基於民事契約,都要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在刑事上基於保證人地位,都要負過失傷害之責。」
張小妹妹的傷口3公分長,醫師安排神經外科追蹤,後續還需要觀察三星期到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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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8/13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