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以上長者快篩陽性,經醫師評估則可投藥。(圖/TVBS)
國內疫情不斷升溫,隨著確診數快速增加,為降低長者的重症死亡率,指揮中心宣布自5月18日起,針對65歲以上的高風險長者(非3類對象),實施「快篩陽給藥」措施,只要經醫生判定確診,即可直接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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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今(16)日表示,為降低65歲以上具重症風險因子者感染COVID-19後病程發展為重症之風險,於使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經醫師確認研判、達成醫病共識後,由醫師通報確診,並可評估使用Paxlovid抗病毒藥物治療。
指揮中心說明,為把握及時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時機,自今(2021)年5月18日起,65歲以上長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後,可攜帶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卡就近至醫療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或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經醫師依病人提供之抗原快篩陽性檢驗結果與臨床研判,認定病人高度疑似感染COVID-19且達成醫病共識者,由醫師以健保IC卡上傳COVID-19檢驗結果等方式通報確診,並進行Paxlovid抗病毒藥物(輝瑞口服抗病毒藥)適應症評估;醫師經詳細說明治療效益與副作用,於取得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後,即可開立處方箋。持釋出處方箋者,由親友持前往社區藥局或Paxlovid配賦醫院領取藥品,進行治療。
指揮中心指出,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仍有疑義,則可進行PCR採檢,或於現場,或以視訊方式,於醫事人員監督、指導下再次執行快篩,如仍為陽性結果者,由醫師通報確診,並由醫師進行前述流程評估藥物治療及進行系統通報。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取得口服抗病毒藥物後應依醫囑指示服藥,完成完整療程,切勿自行增減藥量或改變使用方式,以免影響治療效果;如出現服藥後不適症狀,應立即聯繫諮詢開立處方之醫療院所、居家照護團隊或各地方政府關懷中心,以及配合指示就醫。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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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2/05/16 14:37